※ 引述《arrenwu (山田妖精的下僕)》之銘言:
上述都討論到爛了 沒有意義 恕刪
: 1. 然後事件燒到現在,林寫的東西大家幾乎都看過了,
: 不管怎麼檢視,都只有小說有提到性侵行為,
林奕含生前 有影片 有文章 有小說
按時續
最早出現是PTT文章(2014) 再來是小說完成 最後是出版商出書座談會影片
拿文章打小說?
小說在時序上 是晚於文章的
小說部分這才是她在文字上最後的說法
至於我想發文後底下的第一時間回應的那幾位八成就是
小說有什麼可信?
小說辦案
騎士團
對
我只想繼續問
林的文章可信
林的小說不可信
網路上的文章可信度遠大於出版作品?
這邏輯我始終想不通到底哪裡合理
只是因為這出版作品被歸類在"小說"
所以不可信?
冠上小說兩字是徹底被貶低?
反而網路幹話文章 可信度更高?
那她本人在出書座談會的影片上的所有言論
是該信
還不該信?
最新的消息
是她在2014年跟現在的丈夫向外求援 想提告
這點可以問她丈夫
不是最清楚嗎?
只是她丈夫配合南檢辦案
有必要出來回應網友?
如果風要吹到丈夫都要出面說明
現在陳國星只透過媒體放話
這股力道
怎麼不用再逼陳國星出來開記者會 讓大家一一提問?
: 2. 有人覺得是以死明志,問題是她在遺書裡面根本就沒有指控陳
我從不覺得以死明志...
那派人的說法 我沒辦法替他們回應
我只認為她的死 跟憂鬱症患者自殺相同 可能是某個你我無法想像的點
所以如果她根本不是因死明志 何必把陳國星寫進去?
遺書沒有提到陳國星
不代表陳國星當年沒對她誘姦過
死是一件事
當年的誘姦又是一件事
只是當年的誘姦毀了她 造就她的後路
用遺書沒提到來推論陳國興沒有誘姦過她
我也看不懂這個邏輯在哪
: 3. 18歲跟50歲不可能合意性交? 小鄭與莉莉的例子就是反例
: 你說小女生對老男人不可能有反應? 難道年輕男子對50歲莉莉就能有反應?
真的是18歲跟50歲嗎?
這樣的文字撰寫 是不是也選擇立場了呢?(相信PTT文章 否認小說及影片談話)
真正存疑的旁觀者 該是這樣的結論?
在年紀上做文章
只是替陳國星爭取社會好感
導向成年人間的婚外情
不管今天13歲 16歲 17歲 18歲
陳國星跟林奕含 只要在第一次是女方非自願 陳國星就是"姦"
關於受害者的年紀
只存在刑罰上有所不同 不代表沒"姦"
難道80歲的老嫗被"姦"
加害者就沒犯罪?
非得要未成年?
在這上面打轉 跟性侵有沒有發生 一點關係都沒有
(等到這兩者關係成立時 那時候已經等於進入法庭)
重點在當初8/11有沒有性侵一事
我最早的文章也舉過例子
李坤城 林靖恩
怎麼陳國星會搞到女方精神崩潰?
: 4. 晨星那篇在鄉民眼中千瘡百孔的聲明,到現在都沒有人能成功打臉
: 只能計較什麼「訪談裏面說她16歲有看精神科 不是憂鬱症」這種一點屁用都沒的
引述蘋果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510/1115348/
陳星這樣說
1.「民國98年約8月初林小姐上台北準備念大學,彼此已無師生關係,兩人之後交往約兩個
多月。」
用常理判斷你信嗎? 你信我沒話說 我存疑
2.「林家父母知悉,要求分手,我的太太知悉後選擇原諒,這段關係就劃下休止符。」
一個50歲的已婚男士 講這種話 像話嗎?
3.「據林小姐專訪中表示於十六歲即已有嚴重憂鬱症,本人當時與其素未謀面。本人現在回
憶林小姐也曾因課業壓力及志趣不合而快樂不起來。她說她是一個文學的靈魂卻禁錮在理
工科的軀殼中。」
兩個月 能如此了解對方(憂鬱症患者不見得願意公布自己的病況喔)
才認識兩個月
彼此傾吐的如此的多
身心靈交流 如此的綿密
可信嗎?
可以懷疑他嗎?
我懷疑他的說法就是把林奕含當女神崇拜嗎?
: 然後沒有新招,就只能整天講陳是個垃圾竟然當老師還吃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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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原來一點都不重要?
未婚我還覺得可以遊走灰色邊緣
已婚?
: 可是這跟性侵就是沒啥關係
你的結論已經下了
"跟性侵沒關係"
儘管有人指控 但她死了
這段結尾
是南檢給你的訊息嗎?
不是的話
我也不知道你怎麼做出這樣的結尾
特別是在你強調什麼都不可信的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