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林奕含是不是退燒了啊

作者: IAmFreeAndU (116一起幫國民黨送終)   2017-05-29 21:41:48
※ 引述《arrenwu (山田妖精的下僕)》之銘言:
上述都討論到爛了 沒有意義 恕刪
: 1. 然後事件燒到現在,林寫的東西大家幾乎都看過了,
: 不管怎麼檢視,都只有小說有提到性侵行為,
林奕含生前 有影片 有文章 有小說
按時續
最早出現是PTT文章(2014) 再來是小說完成 最後是出版商出書座談會影片
拿文章打小說?
小說在時序上 是晚於文章的
小說部分這才是她在文字上最後的說法
至於我想發文後底下的第一時間回應的那幾位八成就是
小說有什麼可信?
小說辦案
騎士團

我只想繼續問
林的文章可信
林的小說不可信
網路上的文章可信度遠大於出版作品?
這邏輯我始終想不通到底哪裡合理
只是因為這出版作品被歸類在"小說"
所以不可信?
冠上小說兩字是徹底被貶低?
反而網路幹話文章 可信度更高?
那她本人在出書座談會的影片上的所有言論
是該信
還不該信?
最新的消息
是她在2014年跟現在的丈夫向外求援 想提告
這點可以問她丈夫
不是最清楚嗎?
只是她丈夫配合南檢辦案
有必要出來回應網友?
如果風要吹到丈夫都要出面說明
現在陳國星只透過媒體放話
這股力道
怎麼不用再逼陳國星出來開記者會 讓大家一一提問?
: 2. 有人覺得是以死明志,問題是她在遺書裡面根本就沒有指控陳
我從不覺得以死明志...
那派人的說法 我沒辦法替他們回應
我只認為她的死 跟憂鬱症患者自殺相同 可能是某個你我無法想像的點
所以如果她根本不是因死明志 何必把陳國星寫進去?
遺書沒有提到陳國星
不代表陳國星當年沒對她誘姦過
死是一件事
當年的誘姦又是一件事
只是當年的誘姦毀了她 造就她的後路
用遺書沒提到來推論陳國興沒有誘姦過她
我也看不懂這個邏輯在哪
: 3. 18歲跟50歲不可能合意性交? 小鄭與莉莉的例子就是反例
: 你說小女生對老男人不可能有反應? 難道年輕男子對50歲莉莉就能有反應?
真的是18歲跟50歲嗎?
這樣的文字撰寫 是不是也選擇立場了呢?(相信PTT文章 否認小說及影片談話)
真正存疑的旁觀者 該是這樣的結論?
在年紀上做文章
只是替陳國星爭取社會好感
導向成年人間的婚外情
不管今天13歲 16歲 17歲 18歲
陳國星跟林奕含 只要在第一次是女方非自願 陳國星就是"姦"
關於受害者的年紀
只存在刑罰上有所不同 不代表沒"姦"
難道80歲的老嫗被"姦"
加害者就沒犯罪?
非得要未成年?
在這上面打轉 跟性侵有沒有發生 一點關係都沒有
(等到這兩者關係成立時 那時候已經等於進入法庭)
重點在當初8/11有沒有性侵一事
我最早的文章也舉過例子
李坤城 林靖恩
怎麼陳國星會搞到女方精神崩潰?
: 4. 晨星那篇在鄉民眼中千瘡百孔的聲明,到現在都沒有人能成功打臉
: 只能計較什麼「訪談裏面說她16歲有看精神科 不是憂鬱症」這種一點屁用都沒的
引述蘋果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510/1115348/
陳星這樣說
1.「民國98年約8月初林小姐上台北準備念大學,彼此已無師生關係,兩人之後交往約兩個
多月。」
用常理判斷你信嗎? 你信我沒話說 我存疑
2.「林家父母知悉,要求分手,我的太太知悉後選擇原諒,這段關係就劃下休止符。」
一個50歲的已婚男士 講這種話 像話嗎?
3.「據林小姐專訪中表示於十六歲即已有嚴重憂鬱症,本人當時與其素未謀面。本人現在回
憶林小姐也曾因課業壓力及志趣不合而快樂不起來。她說她是一個文學的靈魂卻禁錮在理
工科的軀殼中。」
兩個月 能如此了解對方(憂鬱症患者不見得願意公布自己的病況喔)
才認識兩個月
彼此傾吐的如此的多
身心靈交流 如此的綿密
可信嗎?
可以懷疑他嗎?
我懷疑他的說法就是把林奕含當女神崇拜嗎?
: 然後沒有新招,就只能整天講陳是個垃圾竟然當老師還吃學生
^^^^^^^^^^^^^^^^^^^^^^^^^^^^^^^^^^^^^^^^
這點原來一點都不重要?
未婚我還覺得可以遊走灰色邊緣
已婚?
: 可是這跟性侵就是沒啥關係
你的結論已經下了
"跟性侵沒關係"
儘管有人指控 但她死了
這段結尾
是南檢給你的訊息嗎?
不是的話
我也不知道你怎麼做出這樣的結尾
特別是在你強調什麼都不可信的同時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9 21:43:00
1. 林的文章小說可不可信這講法很怪 因為她沒指控過誰2. 18 跟 50歲 你要改 16歲 或 50歲也行3. 你自己去找一找 拿裏有寫到性侵敘述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7-05-29 21:45:00
我給你一個方向 單方面說詞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9 21:46:00
4. 女方能崩潰的理由太多了 有人因為分手都能自殺了大哥 這就是很危險的事情你知道嗎? 影射??????
作者: CPer (CPer)   2017-05-29 21:46:00
如果要說的話是交往兩個 不是認識兩個月 而且都住在一起
作者: jimmy689 (吉米蛆蛆)   2017-05-29 21:46:00
隨便啦,跟聖經一樣,教徒怎麼解讀才是真ㄉ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9 21:47:00
把自己的解讀當唯一事實真的是很誇張的事情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7-05-29 21:47:00
相信就會看見
作者: angraer (>.^)   2017-05-29 21:47:00
其實你跟你回文的對象沒什麼不一樣啊,只是你們各自站在光譜的兩端罷了,一個已經認定有罪,一個已經認定無罪,結論不同,但論理邏輯還真分不出誰高誰低…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7-05-29 21:48:00
那個人專門打迷糊仗的喇 根本從頭到尾都在想辦法護航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9 21:48:00
然後 我還是要說 當老師片騙 跟 性侵 是兩碼子事情陳就算真的有性侵林 我講的話一樣不會變
作者: sa87a16   2017-05-29 21:48:00
喊燒喊了兩個禮拜,好燙好燙喔,信仰無敵,74團東征囉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9 21:49:00
老大 我不是說 沒有性侵,是說 騙砲 跟 性侵 無關或者我應該說,老師跟學生性交 和 性侵 是不同的事情我到現在都沒辦法肯定跟你說有沒有性侵事實 OK ?我很不喜歡有人在那邊說林的文章可信度怎樣 人家就沒講齁請問 老師跟學生上床 跟 性侵 的關係是?
作者: YumingHuang (癡肥絕對)   2017-05-29 21:52:00
小說文體本質是創作..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9 21:52:00
這兩個根本就是獨立事件好嗎?
作者: loki94y (阿甘)   2017-05-29 21:52:00
想不通日記和小說可信度差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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