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rownNoser (BrownNoser)》之銘言:
: 毀石狛犬遭收押 李承龍友人批司法已死,遇藍轉彎
: https://udn.com/news/story/11034/2492189
: 2017-05-29 20:58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即時報導
: 數名黨員、友人得知裁定結果,持標語在法院門口呼口號抗議,
: 質疑破壞蔣公、國父銅像者均沒事,李、邱砸毀無主石像卻被收押,
: 認為政府迫害,司法雙重標準,「司法遇藍就轉彎」。
: 另認為石狛犬非學校資產,對校方提出侵占遺失物告訴。
這次很明顯的是有預謀的 就是故意不交錢交保讓人來抗議把事情鬧大
然後另外主張學校對石狛犬沒有所有權 他們可以任意破壞
但問題在於 石狛犬當初是在學校內挖出的日本神社遺址中找到的
這種應該屬於無主物 而非遺失物 實在不認為刑法337可以告得成
應該也是歹戲拖棚的一環而已 有沒有鍵盤法律專家可以表示一下意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