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陳星從頭到尾不就只犯了欺騙小女生罪行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5-30 02:18:18
※ 引述《roro1984 (不被回信最高機率紀錄)》之銘言:
: 沒有師生戀也沒有小三的問題
: 這是一個誘姦強暴性虐待懵懂無知為承連小女生的案子
: 休想用師生戀的愚蠢大眾愛情來洗白
作者 ooutputt (小杯)
標題 [爆卦]X心補習班不倫 請幫轉ptt八卦
時間 2014年05月23日 Fri. AM 12:27:07
或許選擇當小三要付出代價
我們都才剛成年 當然他是故意的
作者: ck6fuz516 (不是一就是二)   2016-05-30 02:18:00
5樓腦殘
作者: zy116pj (子瑜好可愛)   2016-05-30 02:18:00
5樓誘騙陳星
作者: a000000000 (九個零喔)   2016-05-30 02:18:00
超☆冒險guy
作者: twpost (我的偏見)   2016-05-30 02:18:00
創作2.0 時代
作者: gino0717 (gino0717)   2016-05-30 02:18:00
你對聖典的信仰力不足
作者: ridecule (ridecule)   2016-05-30 02:18:00
好啦 快去睡
作者: max123 (林背金送)   2017-05-30 02:19:00
母豬變成母豬肉了 廠廠
作者: exrana (大猿同學)   2017-05-30 02:19:00
對LA對LA,反正千錯萬錯都是被騙的死好lol
作者: pitalvlu (pital)   2017-05-30 02:19:00
你體力真好...i fu you
作者: roro1984 (不被回信最高機率紀錄)   2017-05-30 02:20:00
斷章取義有沒有提到一切以強姦開始的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5-30 02:20:00
瓦斯 這推文速度怎麼這麼快啊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7-05-30 02:21:00
標準瞎子只摸象腿就說他是柱子笑死人
作者: oter   2017-05-30 02:21:00
詛咒你喔
作者: zixiang (It takes Time)   2017-05-30 02:22:00
我的確覺得這些老師都不應該阿 除非是畢業很久
作者: meat12345 (鼻屎)   2017-05-30 02:22:00
好啦好啦你最棒給你87分
作者: pondaha (pondaha)   2017-05-30 02:22:00
裝睡的人叫不醒
作者: oter   2017-05-30 02:23:00
騎士團絕對不會針對論點回答的,你就乖乖謾罵詛咒吃滿吧
作者: a1chemy (QQ)   2017-05-30 02:23:00
聲討小三是假 仇女肥宅才是真 今天性別互換還是女生的錯
作者: oter   2017-05-30 02:24:00
根本沒人在聲討小三,只是在說這兩個都是各有問題的人,根本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30 02:24:00
最好啦,今天一個18歲高中生,被一個5X補習班教師吃掉,
作者: pondaha (pondaha)   2017-05-30 02:25:00
就跟你說過了還一直跳針,你閱讀能力真的很有問題,回去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7-05-30 02:25:00
你去看最簡單的民法 「自其知悉時起」 一開始沒發覺倒是騙
作者: zixiang (It takes Time)   2017-05-30 02:25:00
你看美國那些女教師都被抓去關了
作者: a1chemy (QQ)   2017-05-30 02:25:00
兩方都有錯? 前幾天有一個已婚女外遇照被冠母豬
作者: a1chemy (QQ)   2017-05-30 02:26:00
這個喜歡捍衛家庭價值要不要乾脆加入護加盟?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7-05-30 02:26:00
挖塞~~~ 原來八卦板可以定人家罪阿!!幹我都當法官100次了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30 02:26:00
台灣不會呀,台灣之前那堆愛上大齡女,哪個說是被誘姦
作者: a1chemy (QQ)   2017-05-30 02:27:00
已婚女老師吃掉男學生一樣是母豬的錯啦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7-05-30 02:27:00
ROC的法官的分發地現在是都改到PTT了嗎?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30 02:27:00
今天你麻吉跑來說,他七八年前愛著隔壁的阿姨,你會和你麻吉說,你被誘姦了?她送你的機車、iphone都是證據。通常不會吧?大多會說,你賺這麼多,分我一點啦。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7-05-30 02:28:00
工讀生去死的前提是:你真的認為自己是工讀生嗎? 別對號入座得這麼開心啊!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30 02:29:00
那也不是自己告的吧,還是你敘述錯誤?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7-05-30 02:29:00
挖靠~ 暴動打人咧~~~ 喵的 你是具現化系歐? 傻眼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30 02:30:00
還有,如果真的是自己告的,那八卦怎沒延燒到現在?男人
作者: a1chemy (QQ)   2017-05-30 02:30:00
照這篇的立場 應該譴責你朋友啊 破壞人家家庭耶
作者: pondaha (pondaha)   2017-05-30 02:30:00
抓著這篇聲明自己做完全反向的解讀真的很厲害,偷偷跟我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30 02:31:00
不用仇女都會覺得是賺到好咩,處男不值錢,這是最大問題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7-05-30 02:32:00
好好去學一下法律再出來帶風向 才不會帶得這麼辛苦
作者: rogger   2017-05-30 02:32:00
剛還有人問事後反悔派在哪www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5-30 02:32:00
你看外國處女可以賣到上百萬,處男勒?根本連新聞都沒
作者: king412365 (花落舞紛飛)   2017-05-30 02:35:00
又是你這ID 想問你為什麼一直維護沒道德的垃圾老師
作者: lovetina (顏回模式)   2017-05-30 02:37:00
想賺和解金??
作者: rexaooil (rex)   2017-05-30 02:38:00
兩個都性自主 也不是強姦 一個當小三 一個外遇 不就兩個都有錯嗎
作者: pojohn (矇著臉代表武功高)   2017-05-30 02:39:00
>>"不過既然是七年後才變姦 那麼就不是一開始就強姦"這種言論只能說無知...
作者: peacesb (~煩~)   2017-05-30 02:41:00
看完後 再看ID 恩 給噓
作者: bbaad (ABS)   2017-05-30 02:44:00
林女挺通姦除罪化,感覺起來就是想跟元配競爭法律上站得住腳後,以她的姿色背景,元配只剩下不簽字離婚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7-05-30 02:50:00
不是一開始就強姦 而是結束後才強姦的→ 你嘴的是事實認定而不是你po出來想替自己護航的「追訴權」我比較懷疑你是不是最近文章都被噓 所以連基本邏輯都喪失了不是法律本科系的 就不要只是一知半解用錯法條替自己臭嘴護航快點嘴回來啊!? 阿不是很會嘴? 快點挑出我講的哪裡錯阿?
作者: zxcasdjason1 (nice_Sky)   2017-05-30 02:58:00
你只要知道他是故意就好,講那麼多屁話幹嘛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7-05-30 02:59:00
對法條一知半解 就不要自以為念過中文就都可以拿來用笑死人了 自己邏輯錯了 就去拿別件案子來嘴1.你先跟我證明你的邏輯正確 2.再跟我證明這兩案一模一樣
作者: sweety655633 (星辰星痕)   2017-05-30 03:01:00
幫你數過了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7-05-30 03:01:00
不然你拿別案來嘴這案 根本就是在提油救火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7-05-30 03:03:00
原來「事實認定」「追訴權」搞混後不打算解釋就可以先嘴別案好棒棒歐 嘴不贏別人就嗆74團 跟批評別人嗆工讀生有啥兩樣ㄎㄎ 拿「追訴權」嘴「事實認定」 你就好高明歐~~ 廠廠想嘴到有人推你的文 先把邏輯修好
作者: APTX0630 (狂狷)   2017-05-30 03:08:00
一小時多少?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7-05-30 03:08:00
你女友牽你的手 數月後發現她早跟很多人牽手 你第一次牽手時會知道她正在劈腿? 你好棒棒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7-05-30 03:11:00
好多74 我看原po被盯上囉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7-05-30 03:14:00
不管啦~ 只要不是我喜歡的風向 嗆他74就對了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7-05-30 03:15:00
74特徵: 拿小說辦案 不用證據可以確認別人是強姦犯
作者: john5380 (john5380)   2017-05-30 03:15:00
跳針個屁
作者: gn02118620 (Howard)   2017-05-30 03:16:00
我看這版上74還蠻多der 問問他們說強姦的證據74:.....在書裡...正在找 ....吼 !!! 要什麼證據74:...你...你有他沒有強姦的證據!!?失智列車阿 真的不容易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7-05-30 03:22:00
現在所有證據不管能證明不能證明 都在檢方手上八卦版從以前到現在也從來沒有那一次是在判決定讞前讓鄉民拿著真實證據在那邊討論的 所以你要嘴證據 當然你嘴的贏因為真正證據都在檢方法院手上 你嘴別人沒證據 當然你贏但是有哪一次八卦版的討論會因為沒證據就停下來不追的?
作者: evil94236119 (樹葉)   2017-05-30 03:25:00
可憐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7-05-30 03:26:00
八卦版從來就不可能定別人的罪 別在那邊自以為有人被定罪了例外情形是案件第一時間是透過八卦版爆卦的 但這次顯然不是ok阿 你把刑法拿來嘴了 但你有嘴對法條嗎? 50步笑100步「事實認定」跟「追訴權」能夠搞混 你覺得嘴贏我有成就嗎?原來你的定罪的觀念這麼的具現化阿 法官真的會ptt辦案歐?法官如果會ptt辦案 那就不會一堆被號稱為恐龍法官了反正全力滿足ptt的風向就好 法官真是好當阿我有阻止過你發言嗎? 廠廠 把我沒做過的事 抹屎到我身上七年後才變姦 那麼就不是一開始就強姦 而是結束後才強姦的」
作者: kuters (卓)   2017-05-30 03:36:00
同意aadm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7-05-30 03:37:00
你這句話關鍵點就是「事實認定」 「追朔期」法條是拿來認定?
作者: Gantrithor (不沉空母岡崔瑟)   2017-05-30 03:38:00
跟法盲74溝通真的很累 裝睡的74叫不醒喇(苦笑)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7-05-30 03:38:00
無法跟我討論? 廠廠 我打這麼多都是廢話嗎?還是火星話?事實認不認定 在法官身上 而且法官根本不是用這條來認定事實晨星有犯罪事實以外的觀點 到底是指沒犯罪 還是犯罪+other
作者: art1 (人,原來不是人)   2017-05-30 03:42:00
又變得相信林大立委的「小杯就是林」了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7-05-30 03:43:00
不追討晨星犯罪的聲音 八卦版上做得到「追討」? 可能吧但一堆人說啥定罪 八卦的威力還真是大阿~~~~
作者: s2678132 (LONG)   2017-05-30 03:43:00
你這樣74團會森77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7-05-30 03:44:00
你要不要先定義「追討」的效力是什麼?「定罪」的效力又是啥只會嘴別人「追討」啦 「定罪」啦 麻煩你拿一條法律來定我因為在八卦版上「追討」及「定罪」陳某所以有不法罪行前提還要是我真的有犯下你所說的「追討」以及「定罪」陳某人強辯????笑死人了 你嘴的就不叫強辯?? 看看推文數吧 笑死
作者: chara117yun (小野馬)   2017-05-30 03:48:00
作者: aadm (別人尬車我雷纏)   2017-05-30 03:48:00
不過這樣不公平 畢竟有時候推文數僅供參考 我也貢獻不少噓我先去睡了 加油好嗎 好啦 我知道你很加油了挖~~我未審先判耶~~~~ 法官快點發薪水給我~~~幫女作家是否為姦做事實認定的人敢嗆我未審先判 黑人問號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7-05-30 04:21:00
你真有耐心
作者: ims531 (夏夜茉莉)   2017-05-30 06:54:00
又是你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30 07:33:00
真的很像看完連續劇追打演員的婆婆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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