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檢方調查也發現,女大生案發隔天驗傷,下體處女膜有陳舊裂傷,但身上無其他明顯傷勢
: ,看不出有遭暴力脅迫;另調監視器畫面發現,女大生離校時依偎在被告身上,形如情侶
: ,且被告所提供微信訊息,發現女大生曾積極邀男方到女大生住處,對話也未提及遭性侵
: 一事。
: 檢方發現,女大生報案遭性侵後,仍與蔡男見面聯繫,對話內容看不出有厭惡、責怪對方
: 意思,甚至表明欣賞思念,加上女方也主動撤告,不想再追究,檢方因此認定蔡男犯罪嫌
: 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假設女方完事後回去故意行色匆匆讓監視器拍下
回去後然後再自毆成傷
然後再用聊天軟體說為什麼要性侵我,並且表達厭惡及責怪之意
並且斷絕跟男生見面的機會,免得又被監視器拍下
這樣提告性侵成功的可能性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