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7-05-30 13:13:19※ 引述《realtw (realtw)》之銘言:
: 感覺一堆人不看新聞內容就開始酸了
: 事實上這個是付有押金和租金的
: 很多租用人嫌麻煩 選擇了不歸還也不要押金了
: 相當於是買了一把雨傘
: 也算是無可厚非
: 共享雨傘的公司重新去購買雨傘放過來就好
: 可能他還巴不得你拿走 這樣他賺的更多
呵 舉個例子你就知道台灣人在酸什麼了
假設有間圖書館借了很多書出去,結果書都一去不回
那些借書不還的還說,反正我借書時都有押金,就當我買了吧?
總行了吧?
問題是..那是間圖書館不是賣書的好嗎?
摧書期跟確定書回不來只好再重買的時間
那些想租書的人怎麼辦?
又,如果那些書是絕版書再也買不到了又該怎麼辦?
這跟當年支那人在路上邊走邊亂丟垃圾跟警察說我直接給你一萬元
罰金就從裡頭慢慢扣有什麼不一樣?
連人家酸什麼都不懂還想來戰? 你反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