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Mittermeyer (ZM)》之銘言: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530000208-260114
: 今天引起八卦版一片爭議的這篇新聞,我們光看內文就好了,就不知道到底有多少
: 人沒看完。
: ====內文1====
: 「自103年起實施總量管制措施,每年大陸地區人民得取得土地上限13公頃,建物400戶
: ;104年7月1日起增加集中度總量管制,大陸地區人民取得同棟或同一社區的建物,
: 以總戶數10%為上限,已相當嚴謹。」
: ====翻譯1====
: 2014年開始,中資買房,每年總量限制400戶,同一社區不可超過10%中資
: ====內文2====
: 「91年開放陸資買房以來,累計至今(106)年4月底,申請603件,共核准363件,核
: 准不動產價值58億元;其中343件供住宅使用,20件因業務需要取得的不動產。」
: ====翻譯2====
: 開放了這麼多年,2002到2017年長達15年,雖然一年有400配額
: 但是這麼多年總共也只有603件申請,核准363件
: =============
: 中國人買台灣房地的修法時序如下:
: 2002年 全面開放無管制
: 2014年 訂立總量400戶、社區上限10%
: (台灣一年房屋交易額大量時幾十萬戶,低縻的2016年,成交18萬戶)
: 400/18萬 = 千分之二
: 2017年 2014年法律訂立前,就已經購買某建案的中國人44位,超過了社區10%上限
: 因此不能交屋,他們覺得被法律追朔以往,不服打訴願,
: 這個個案被政府接納,認為法律不好溯及以往,量又不多,因此放行。
: 2017年 以往審查中,不成文的規定一個中國人只能限定買一戶
: 今年打算把這個不成文規定入法
哈哈哈,大家居住在台灣多年,還搞不清楚問題在哪? 問題不是在於法律訂的多嚴,而是
有沒有嚴格執行.我再說一次,不是法律訂得多嚴,而是有沒有嚴格執行.
請鄉民看底下的幾個選項,再閉上眼睛想一下我說的對不對. 食安法,勞基法,酒駕,
違規臨時停車,水上遊憩管理辦法.上述哪項不是法律訂得很嚴謹,實際上被抓的人數?
食安? 近來又一直被爆,還是"有人"檢舉才查到. 很多人都知道有這些法,為啥一直犯?
就是執行查緝單位根本沒在查,大家很自然便宜行事,有些倒楣鬼被抓,也只是小貓兩
三隻,大部分依舊抱持僥倖心態.
何況陸資想進來炒房,一定會用盡心思來躲.依照政府的執行力,鄉民覺得完全放心,
絕對沒問題? 兆豐案都可以搞成被美國重罰,檢調調查結果竟然沒查到啥異常,大家可以
回家啦~ 你我冀望他能準確分辨是不好意的中資或真心想投資?
我不知道答案啦! 誰能告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