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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狼姦殺女童判免死 法官:殺人非直接故意
2017年05月31日13:07
高雄男子蔡榮樹27年前在自己結婚周年紀念日當天,闖進北市成德國小冒充老師,性侵一
名落單女童得逞並摀住口鼻悶死,之後逍遙法外,直到6年前在高雄另涉性侵案,檢警採
樣比對存檔DNA,在追訴期滿前逮捕蔡男到案,一審到更一審均認定蔡男觸犯性侵殺人罪
,但都沒判死,高院更二審認為蔡男罪行甚為可惡,但審酌蔡男當時無前科,最初也沒用
膠帶貼住女童鼻子,殺人非出於直接故意,今第4度判處蔡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可上訴。
判決指出,蔡榮樹(56歲,在押)原在北市擔任電腦程式工程師,1990年5月7日接近中午
,蔡男混在幫小孩送便當的家長行列進入成德國小,在活動中心走樓假冒老師,騙一名落
單女童跟他到頂樓幫忙搬東西,然後在樓梯間用預備膠帶貼住女童眼睛、嘴巴及雙手,就
地性侵得逞。
女童掙扎發出悶鳴聲,蔡男怕被人發現,緊緊摀住女童口鼻造成窒息而死,蔡男發現女童
癱軟不能動,趕緊逃離現場。檢警獲報,雖立刻到場採集檢體,但比對刑事局建檔的DNA
資料庫,遲遲找不出兇嫌,這起命案一度成為懸案。
蔡男逃亡期間避居南部,2011年4月在高雄旗津擺攤經營碰碰車時,涉性侵一名18歲智障
女被捕,警方採集他的DNA檢體送回刑事局比對吻合,同年6月8日拘提蔡男到案,終於偵
破這件懸宕21年的女童姦殺案,差一點就超過追訴時效,還查出案發當天,是蔡男與妻子
的結婚1周年紀念日。
蔡男到案起初僅承認性侵,否認殺人,推稱是哥哥所為,檢方將兄弟倆聲押獲准並起訴,
蔡男哥哥始終喊冤,蔡男對哥哥犯行情節前後供詞也不一致,加上命案現場僅採集到蔡男
的DNA,一、二審都判蔡男哥哥無罪並釋放,已先定讞。
至於蔡男涉案部分,歷審法官痛批蔡男隨機挑選弱小女童性侵並殺害,手段殘忍,卻又考
量他擔心形跡曝光,才臨時起意悶死女童,因此一審到更一審都沒判蔡男死刑。
高院更二審審理約2年,指蔡男犯行造成被害人父親抑鬱而終,被害人母親不願回想此事
,拒絕出庭,可見蔡男罪行甚為可惡,但審酌蔡男當時無前科,最初也沒用膠帶貼住被害
人鼻子,殺人非出於直接故意,今第4度判蔡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蔡男
今出庭聆判面對鏡頭,垂首不發一語。(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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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榮樹(左)今出庭聽判。黃哲民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