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滿學校沒收手機 星國家長竟怒告校長

作者: CrestiaBell (鎌月鈴乃)   2017-06-08 19:56:10
http://news.rti.org.tw/news/detail/?recordId=349094
不滿學校沒收手機 星國家長竟怒告校長
新加坡1名中學生上課使用iPhone 7手機,學校依校規沒收3個月,家長竟狀告法院要求校長歸還手機,結果仍遭駁回。新加坡法院說,沒收手機不代表侵權,如不滿校規可以轉學。
這件家長狀告校長要求歸還手機事件,引發星媒關注報導。
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這名學生家長本身是1名律師,還親自上陣在法庭爭取權利。
新加坡法院指出,校長有權沒收手機,只是在執行和手機有關的校規,3個月交還手機合情合理,尤其,校規必須一體適用全體學生。
新加坡法院法官指出,校方只是暫時保管手機3個月,也承諾最終會歸還學生。校規要能一視同仁,這名學生不能享有特別的待遇,家長雖指控校長侵權要求歸還手機,仍遭駁回。
不過,這件官司仍未了,新加坡法院將擇日再審理其他求償訴求,諸如這3個月無法使用手機所遭受的損失、手機租用費等。
報導說,校方今年初開學時,曾發信給全體教職員生及監護人等,提醒學生要遵守校規,同時提及涉及手機的校規,如學生到校要把手機和電子器材放在寄物櫃,一直到下課為止,違反規定者要被沒收3個月。
另外,星媒也引述法院判決報導,如果家長對校規有不同意見,大可讓學生轉學就讀。
作者: usaku (眼淚)   2017-06-08 19:57:00
新加坡法律真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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