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玩具槍具殺傷力 BB槍達人判刑

作者: moonshade (一隻歐拉貓)   2017-06-09 07:58:38
http://moex.com.tw/pdf/PE0235980622.pdf
其實玩具槍的認定一直都很混亂,之前出了一個修法
模擬槍由主管機關管理,但是問題是模擬槍必須要能
打擊底火才算,這類應該比較像是道具槍而不是玩具槍,
所以瓦斯槍不能算是道具槍,主管機關規定可以不算數
但所謂的最具傷害說也只是距離而不是改用不同的氣體和
子彈
"殺傷力的認定:在實務上,殺傷力的認定並不一致,司法院曾於81
年8月14日(八一)台廳(二)字第一三三三一號函指出:
有關槍械殺傷力之鑑定標準,應依台灣高等法院八十一年召開庭長
、法官座談會所作之結論,認為槍砲、彈藥、刀械殺傷力之標準,
「為在最具威力之適當距離,以彈丸可以穿入人體皮肉層之動能為
標準」作為槍械殺傷力之鑑定標準。"
因為按怪怪貿易的案子法官的判決,釘槍都算是空氣槍了
按照槍砲彈藥管制條例,釘槍符合
1. 使用壓縮空氣
2. 射出金屬
3. 最具威力距離(緊貼)具有傷害性
所有釘槍業者應該都要挨告
※ 引述《luckyplus (Fantasy)》之銘言:
: ※ 引述《nec1999 (爆爆王)》之銘言:
: : 玩具槍不就要適用玩槍的檢驗標準
: : 不然勒 除非修法 不然不應拿其它標準去定罪
: : 這個判決頗怪
: : 有沒有玩具槍檢驗標準的八卦
: 警察自己違法改造槍枝還有臉污告別人的玩具槍不合法
: 那這樣只要派馬蓋先出來,我看全世界有哪樣東西是合法的
: 全部都會變成具有殺傷力的武器
: 有人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提議者是Barry Liao
: 跟廖董同一個姓,可能是G&G公司發起的
: 接下來就看政府怎麼回應吧,還欠3000個附議就是了....
: 長網址:http://join.gov.tw/idea/detail/3e6e150f-777a-45db-ba26-d5ce694f8b9e#endorsesD
: 短網址:https://is.gd/Vy2s04
: 有沒有馬蓋先出手但最後做出來的東西故障的八卦?
作者: Pissaro (日落龍城)   2017-06-09 08:09:00
就是拿屁孩以及他們可能會喜歡的東西開刀啊改車基本上也是一樣的邏輯,看起來酷炫就是不行
作者: YJM1106 (YM)   2017-06-09 08:39:00
是,釘槍業者等著瞧,下一波說不定……
作者: oppi19 (SpringField)   2017-06-09 09:00:00
改車雖然醜了點,我沒意見,他媽改管噴臉又吵死人被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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