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內觸口獼猴遭人誘捕 警循線查獲依法移辦
http://www.nownews.com/n/2017/06/08/2555236
記者簡勇鵬/雲林報導
http://www.nownews.com/p/2017/06/08/2555235
雲林縣林內鄉林北村獼猴聚居地,本(6)月4日發現有名男子疑用食物誘捕1隻小猴,後
開車離開,經民眾po臉書揭發,由保七警察隊循線查獲,涉嫌男子雖供稱已在半路將猴子
放走了,但警方仍依違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函送法辦。
林內鄉林北村觸口一帶經常可見台灣獼猴聚集,約有40隻獼猴會在台3線路上側山溝邊坡
旁跑來跑去覓食嘻戲,路過民眾拿手機接近拍照,猴群也不以為意,就連一旁民眾大聲喝
斥,猴群也不怕,甚至會拉人的衣褲扯破塑膠袋搶食,有關單位呼籲民眾不要餵食,更不
要誘捕台灣獼猴,以免誤觸法網。
該po文臉書影片顯示該名男子疑在轎車後座放置水果或是食物,引誘猴群上車,不久有隻
小猴跳上車,該男子立即關上車門開車快速離去,獮猴群發現雖在後方追逐,仍無功而返
。
農業處長張世忠強調,依野生動物保護法41條,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任意獵捕、宰
殺保育類野生動物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以下罰
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