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卦點說明:(正體中文 20 個字)
上次有位商醫師演講有關議題,記者報導出來的方向卻有點偏了,
這次有另位精神科徐醫師再來談這議題,談得更深一點
FB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sfinmind/posts/1358876920816611
from Chih-Yun Hsu 徐志雲是位精神科醫師
FB內容:
關於〈同性戀天生自然? 醫生:後天影響大〉這篇報導,經過前天PO的文章澄清,
聯合新聞網和台灣醒報都已將有問題的報導撤除。
雖然這個年代我們常常對媒體沒有信心,
但這次經由社群的力量來監督傳統媒體能夠奏效,
也算是一個小小的進步,依然值得慶幸。
但我希望藉此能夠將「同性戀天生自然?」的議題,談得更深一點:
1.
首先,我認為這本身就是一個帶有偏見的命題。
我在去年11月28日立法院「同性婚姻法制化」公聽會當中,就已經反駁過這樣的命題:
“在醫學、在科學面前,我們要保持謙卑,我們不能夠說超出證據所能解釋的話。
例如今天他們(反同方)所提出的許多論點,想要把性傾向的原因歸咎到後天身上,
事實上,目前關於性傾向的成因,科學界所知都還非常有限,
只知道大部分的證據顯示先天的影響較大,
而支持所謂後天改變論的研究,後來都遭到反駁、至今沒有任何一個可信的證據。
所以如果一直去攻擊先天傾向這件事的證據不足,藉此想要把它歸咎於後天造成,
其實是扭曲了科學現實、也過度誇大解釋了研究結果。
“更重要的是,科學的命題要非常小心,如果我們今天探究的問題是
「同性戀的成因是什麼?」其實背後有個潛在的成見,
就是先認為同性戀是一種異常的存在。
正確而中立的科學命題應該是「性傾向的成因是什麼?」
如果我們嘗試想要找出同性戀的成因,我們更應該同時探討異性戀的成因是什麼,
這樣才是一個不帶偏見的命題。
“我們進一步更應該思考的是科學對於社會的影響,
如果今天我們不斷想要找出同性戀的成因,似乎是在說:
除非同性戀是百分之百天生的,我們才能夠接受他。
但如果一個人喜歡當律師、當醫師、擺地攤、當牧師、或是喜歡當家長會會長
(反同方找來了律師、醫師、牧師、家長會會長),
難道我們都要找出成因才能讓他們去做這些職業?
所以我們在考量科學的命題時,必須要特別注意這背後所帶的價值觀。”
2.
我不確定為什麼有些教會這麼喜歡把同性戀講成是「後天所致」,
相對應的,其實我也不喜歡挺同方只說「這是先天的」。
但當這個議題成為雙方互相競爭的賽場,似乎就會陷入這樣的對立之中。
我從來就不認為,爭辯「先天後天論」就能夠解決與同志相關的
法律議題、人權議題、社會議題,以及最重要的:人與人之間的尊重與悅納。
而不論是先天或後天論,我都看過太多同志的父母親因此而受傷:
恐懼於自己的基因不好、責怪另一方家族的基因有問題、內疚於自己懷孕時吃了感冒藥
、擔心自己的婚姻不幸福所以孩子是同志……
身而為人,痛苦已經很多了,為什麼還要作繭自縛?
所以,這不只是一個帶有偏見的命題,甚至是一個有強烈傷害性的命題。
鼓勵這種命題的人,有發現自己造成了台灣數百萬同志的父母親的傷害了嗎?
3.
因此,我們在詢問科學問題時,至少要思考兩個前提;
我們是為了滿足求知的好奇心,還是其實已經被成見影響?
這樣的命題,是否可能造成傷害?
4.
但,既然命題早已形成,而且難以消止,我也不希望把這樣的命題打入「政治不正確」,
然後形成禁忌。我希望能夠回歸謹慎,釐清一些基本概念:
A. 「生理」不完全等於「天生(先天)」。
B. 「先天」不完全等於「遺傳」。
C. 「自然」這個詞,對每個人的定義都不一樣,爭辯某件事是否「自然」,
經常就只會是鬼打牆而已。
D. 先天或後天經常有交互作用,硬要把這兩者切開,
只會過度簡化人類這種生物的複雜性。
E. 人權價值是超脫先天後天論的,無論未來證明了先天或後天,都不應否定人權價值。
5.
人類行為都不是簡單的孟德爾遺傳律,無論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泛性戀、無性戀,
目前都沒有簡單的「成因」可以解釋。
而目前已知的、可信的科學證據(亂來的不算),都顯示性傾向「不是一種選擇」
(不是自己選擇去當同性戀)、也不是外力可以改變。
上述的各種性傾向,都是人類多元而「正常」的性傾向之一。
6.
我們在判斷各種資訊、專家意見、或是新聞報導時,更要注意幾個可能的陷阱:
A. 是否過度選擇性地呈現:以同性戀議題而言,先天論或後天論的證據都還有限,
因此要反駁兩者都是非常容易的。但是,反駁掉其中一方,不代表另一方就是對的。
B. 引用來源是否有問題:舉例來說,我們看到許多反同方所引的「研究」,
都是教會所贊助、或者發表在宗教色彩濃厚的雜誌。
但這對於不是該專業領域的人來說,的確可能難以判斷。
不過有個小技巧是:看到一個令人起疑的「研究」,把關鍵字丟進google搜尋,
多半在第一頁就會看到反駁的文章作為對照。
C. 是否蓄意凸顯「異常」:如上所言,與其探討同性戀的成因,
真正客觀的命題應該是:各種性傾向的成因是什麼?
過度重複地詢問同性戀成因,這樣的意圖本身就值得玩味。
D. 是否模糊邏輯:探討婚姻平權之際,卻試圖在先天後天論上面打轉,
其實模糊了焦點。就好像我們從未證實過異性戀是先天的,
但我們也不會禁止異性之間結婚。
7.
如果我們願意想得再深一點,「同志成因」這個詭異的命題,
其實也可以開啟我們思考更多大哉問。
X戰警系列電影,其實有許多對於同志的隱喻。〈X戰警:最後戰役〉(2006) 講的是:
如果有藥物可以「治癒」變種人,變種人該不該接受?
許多變種人遭到社會排擠、歧視、甚至被自己的父母親驅離。如果接受了「治療」,
也許就變「正常」了,這樣是不是很誘人?
變種人出現的意義是什麼?是突變、是災難、是天譴、是天賦、還是人類演化的下一步?
(當然,我們早就知道同性戀不是疾病、不該被治療,
目前所知的所有號稱治療同性戀的方式都是有害的。
但面臨社會上各種似是而非的提問,我覺得思考X戰警,有助於讓我們心智更清明)
(不好意思啊我是科幻控,所以都喜歡問科幻小說裡的問題)
8.
然後,既然我們現在對於性傾向的瞭解都很有限,這樣我們要怎麼看待同性戀呢?
放心吧,我們對於異性戀的瞭解也很有限、對通靈的瞭解也很有限、
對少女的瞭解也很有限、對基督教為什麼會發展成現在這樣的瞭解也很有限、
還對川普到底怎麼回事的瞭解也都很有限。
甚至,我們對於人到底有沒有「自由意志」都不太瞭解(目前看起來,
人的自由意志很可能只是假象)。但我們還是會每天、每分鐘,都在做決定,
都把自己當成一個自主的人,生活下去。
如果我們對於「自己的存在」都沒有把握了,為什麼還要知道同性戀是先天還是後天,
才懂得尊重一個人?
生而為人,有許多更大的人生疑惑可能永遠無解,這些無解的難題,
並不影響我們從「人」之間的情感觸動而心生同理,
也不應該去影響我們追尋自己的意義與價值。
除非我們追求一個整齊劃一、排除掉所有非我族類的社會,
那麼先天後天論,就會成為一個好用的工具,整肅異己。
對,如果你剛好想到了,就是納粹。
9.
我自己是男同志,我的自我認同經驗,就是「感覺到我喜歡的是某個男生」,
自然而然如此。
對,自然而然,有這麼難理解嗎?
就像是我問過無數的異性戀,他們也都一樣,喜歡一個人,就是這麼自然而然。
需要別人幫你定義是不是真的喜歡、到底是先天還後天的,那也真夠荒謬了。
■ 附註:
立法院「同性婚姻法制化」公聽會,我的逐字稿如下:https://goo.gl/loNHdt
關於同性戀的科學證據,有興趣想知道更多的人,
可以參考釋憲案「法庭之友意見書」當中的「精神醫學 法庭之友意見書」: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0B3VCSlNa6ze7ZEFJejh0SnNCV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