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itai (測試)
2017-06-09 10:46:11結婚就是伴侶老 醜 胖 病 沒價值了 也不能拋棄
但為什麼伴侶老 醜 胖 沒價值了不能拋棄?
誰喜歡沒價值的東西?
難道要明明討厭還要勉強生活在一起嗎?
討厭沒價值的東西是人性 又不能勉強
違反人性的制度 早該取消了吧
作者:
vm4m06 (富奸你一定要畫下去呀)
2017-06-09 10:49:00結婚是給小孩子的保障啊,在一起生活爭吵是難免的,婚姻制度是起碼不會一點小爭吵小孩子就沒爸爸媽媽了試問如果沒有婚姻制度道德枷鎖,有多少小孩會自幼就在單親家庭的環境中長大?大人極度主張自己選擇另一半的權力可是小孩子無權選擇自己的父母哦
作者:
emega (^^~)
2017-06-09 10:53:00結婚是你情我願 你可以不結婚一個人孤獨終老
作者:
vm4m06 (富奸你一定要畫下去呀)
2017-06-09 10:54:00雖然說一直爭吵的這種婚姻分了對小孩也好,但是不否認這個制度還是保障了部分小孩的生活
作者:
Erich (Erich)
2017-06-09 11:17:00婚姻制度陳舊迂腐是一回事,若討厭,你可以選擇不婚。問題是,在台灣你想要伴侶關係受到法律、制度面的保障,就只有婚姻這垃圾東西可以選,不只壟斷,還嗆你不爽不要買。
作者:
vm4m06 (富奸你一定要畫下去呀)
2017-06-09 11:41:00我四周的例子,有很多父母是離婚後對不在身邊的小孩就不聞不問的,這種其實很多,反而離婚後一樣花時間陪伴小孩的才真的少,小孩需要的其實不是名分而是父母的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