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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芬
40 分鐘前 ·
摘錄
「目前外國人才來台就業大部分領域需要兩年工作經驗,
用實習來填充這兩年經驗,
#或是修正這個兩年經驗條款不是不能考慮,
#可是必須在薪資或配額上有所限制,
#目前法案都是寫由中央主管機關訂之,
#無任何初期規劃評估下,
#要怎麼讓人相信實習方案不會成為大量引進低薪白領的後門?
#用開放前的數字推估開放後的結果,
#然後一直無推論的強調開放前後不會差太多,
#要怎麼說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