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loudal (cloud)
2017-06-10 16:31:091.媒體來源:
風傳媒
2.完整新聞標題:
※ 北市雙軌制配套 修改容移公式、「容積分區」不得跨區移轉
3.完整新聞內文:
※
容積「雙軌制」雖在市議會三讀通過,依法應在6月底就此實施,但台北市政府舉棋不定
,仍有意推行「100%全面代金換容積」。8日晚間,北市府召開公民論壇,以「誰搬走了
人民的乳酪」為題,公布雙軌制下的施行方案,除已提案內政部修改現行容移公式,拿掉
公式中對建商較有利的「接受基地容積率」項目,也提高移入基地的核可門檻。
提案內政部 拿掉「接受基地容積率」
今日公布的關於公保地的新制,首先,北市府都發局表示,已提案給內政部,要求修改《
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9條中,需乘以「接受基地容積率」的部分,希望將該項
目拿掉,則未來市政府落實議會決議「雙軌制」時,50%捐地換容積部分,建商必須捐更
多的土地,才能換得同樣數量的容積。
舉例而言,信義區一開發案,按照舊有的公式,捐公保地面積624坪,經公式換算後,建
商可以取得1276坪的容積,加灌到新建案上出售獲利,然而,若能經內政部修改公式,則
建商必須捐2501坪的公保地,才能同樣獲得1267坪,則政府在給予同樣的容積時,公式修
改前與後,政府取得的公保地數量差4倍,都發局認為,有助於加速取得未徵收的公保地
。
其次,針對容積移轉範圍與條件,基於對於都市環境的衝擊,嚴格化移入基地的條件。林
洲民稱,原對於容積移入基地的條件為,規模1000平方公尺、捷運站出入口800公尺範圍
內、不得位於環境敏感地區、鄰接8公尺以上道路等規範。現考量防災、基地周邊環境等
,進一步要求接受基地位於大眾捷運站出入口半徑800公尺範圍內者,至少應面臨一條「
12公尺」以上已開闢之都市計畫道路,此舉是為了考量道路雙向通行,並設置人行道。不
過,法案修改需送議會通過。
12個行政區 分為4大容積分區
再次,由於北市的都市計畫是一體的,因此,建商取得容積後,往往可以跨行政區置放容
積,致高房價地段的容積亂象。都發局為容移分區,將12個行政區依照區的性質與公告現
值相似者,分為新興發展區(南港、內湖),市郊區1(士林、北投)、市郊區2(文山)
,市中心區(大同、萬華、中山、 中正、松山、大安、信義),A區的公保地,能將容積
放置在A區,不得跨區移轉。
最後,因捐地換容積依舊為市議會通過的公保地處理方式之一,為處理捐地換容積過程中
的資訊透明度不足問題,市府要求容移申請人提供公保地交易資訊,定期公告,且容移公
保地如有買賣交易應實價登錄,供公保地主查閱,避免成為資訊不足下的交易弱勢。
公保地主不滿 場面火爆
今日的論壇現場,由於市府的簡報,仍可見對「全代金」制遭議會否決的「心有不甘」,
現場不時爆出公保地主的不滿聲浪,場面一度火爆,副市長鄧家基還出面安撫。
公保地主自救會代表:壓低出售價格
對於市府今日公布的「雙軌制」配套,公保地主自救會代表李奇昱認為,將「接受基地容
積率」從公式中拿掉,會造成建商總體成本上升,反倒會壓低地主的公保地出售價格,對
於都發局有意提高移入基地的條件,他則認為,現行古蹟區的容移也沒有這樣的規定,形
成同樣是容移,但條件不一的不公平情況。
有趣的是,今日現場,也來了一群大稻埕古蹟區因開發受限而特許容移的民眾,他們擔心
,一旦市府繼續維持「雙軌制」,則可以移出的基地多了很多,形成買方市場,讓建商有
更多選擇購買移出的容積,也即價格會下跌。
公保地捐地容移 對古蹟區居民不公平
大稻埕地主吳先生表示,花了7年的時間來跑容積移轉的政府程序,他認為,現行讓公保
地捐地容移,對古蹟區的居民並不公平。郭先生則表示,古蹟移轉量體剩下幾十億,相較
於政府沒有徵收的2兆公保地,希望政府未來取得的代金也可以保留用在古蹟區。有趣的是,今日現場,也來了一群大稻埕古蹟區因開發受限而特許容移的民眾,他們擔心
,一旦市府繼續維持「雙軌制」,則可以移出的基地多了很多,形成買方市場,讓建商有
更多選擇購買移出的容積,也即價格會下跌。
公保地捐地容移 對古蹟區居民不公平
大稻埕地主吳先生表示,花了7年的時間來跑容積移轉的政府程序,他認為,現行讓公保
地捐地容移,對古蹟區的居民並不公平。郭先生則表示,古蹟移轉量體剩下幾十億,相較
於政府沒有徵收的2兆公保地,希望政府未來取得的代金也可以保留用在古蹟區。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storm.mg/article/280148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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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不給過 那我就用民意搞死你們 說你們就是炒地皮幫兇
作者:
vow70 (許願)
2017-06-10 16:43:00不錯,開始在修了
面對問題 解決問題吧 至少讓建商多買一點 也可加快速度來解決阿
就算是四倍速也只是從1000年變成250年 老老實實花錢買會死嗎容積移轉不對 那市政府憑什麼"賣"容積 根本弔詭
民意個屁啦 欠債還錢 還要看民意不成屁 中央法令是移轉 不是賣如果北市府覺得移轉有問題 那代金一樣也是有問題
要不賣 議會就生氣氣啦 說破壞府會關係呢所以現在就是把移轉變嚴格阿 建商成本要更高
老實拿出錢來給地主 根本不必賣 搞清楚財團 市府 地主到底是誰欠誰我說了 成本變四倍也要250年才能還完
就是兩兆現在拿不出來啊 正解有啦 首先就是檢討都市
計畫 沒應用到的公保地 就還回去 不能還得 用公辦都更
劃出去 或是利用都更權利來補償 如果不能更的 才編列預算補償 這才是正解啦 但目前市府說不賣 第一公保地
議員會支持嗎 只會被打臉打到爆阿目前開到100%啦 去看前幾天新聞 但那也沒解決啥
我自己想法啦 既然不能不賣 那就讓他很難賣 然後照我講得正解來處理 那才是正途啦 雖然不見得很快 但至少
100個屁 公告現值跟市價比先虧兩成 更別提還要自己往下
所以我才說沒解決啥阿 那個要標 你拿100最好標得到
你既然知道哪個是騙人的 何必要談什麼100趴 講得市府很偉大一樣
沒阿 我只是說15%限制拿掉而已 只是還是沒啥屁用
作者:
gglong (豆油)
2017-06-10 17:09:00這是剝削地主吧…政府強劃民地做公設地,又不給錢,才設計制度由建商出錢買,現在改成要多付出好幾倍的公設地,建商只好降收購價,政府繼續擺爛不徵收,衰的只有地主而已
其實這個賣容積的遊戲 公保地主只是招牌啦 背後是給
如果真的能達到建商不搞容移 這是好事 但是根本劃錯重點
提振房地產用的 看提出的時機點 是在sars之後就知道了
我舉雙手贊同廢阿 柯的公辦都更 小英的都更辦公室既然是公家偷的 那就公家負責把他還回去吧
作者:
mayko (mayko)
2017-06-10 17:37:00解編公保地..難呀,今天參加一塊用途不是公園的公保地活動因為原使用目地,潛在使用者說太小不能用,里長就想搓成公園不打算讓該地解編成建地.解編也是有一定難度的(苦笑)ps.該地不在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