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電子報
硬上還內射 辯稱有戴套卻測謊未過 男大生被判刑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女大生深夜跑到男大生租屋處聊天卻被「硬上」還「內射」
,趕緊到醫院驗孕並檢查是否染上性病,護理人員追問下,女大生才說遭人「性侵」,
警方據報將男大生送辦,他辯稱是合意性交且全程戴套,卻通不過測謊,法官認為男大
生違反女大生意願,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8個月,可上訴。
女大二生在網路認識就讀大四的男網友,雙方常透過Line聊天,第2次見面時,女大生便
主動到男大生校外租屋處,深夜時分,女大生因感到疲倦躺在床上小憩,男大生見狀竟
摸上床脫去女大生衣物,女大生驚醒後制止男大生,但男大生卻硬上。
女大生覺得被侵犯,趕緊到醫院檢查處女膜是否破裂或感染性病,護理人員查覺有異,
經詢問後,女大生才說遭到性侵,還說對方沒戴保險套,她趕緊用清水洗掉體液,但還
是很害怕懷孕,請護理人員幫她驗孕並採取事後避孕措施,院方依據性侵通報機制向警
方反映。檢警約談男大生時,他強調雙方是男女朋友關係,當晚是合意性交,且全程戴
套;因與被害人說法互有出入,檢方遂對男大生測謊,結果呈現「說謊」反應;檢方根
據雙方說詞及相關事證,認為男大觸犯妨害性自主罪,將他起訴。
男大生於法院審理期間,仍否認「性侵」,認為是他沒有安撫好女大生,「完事」後,
自顧自打電腦,觸怒女大生,雙方發生口角,女大生事後才反咬他「性侵」。
屏東地院合議庭法官認為被害人出現明顯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並持續就醫中,根據相
關事證,難以認定男方是徵得女方同意才發生性行為,而是被告為逞一己私慾,漠視被
害人意願,導致被害人身心受創,被告犯後狡飾辯詞,未見悔意,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
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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