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目前公務體系呈現大鍋炒狀態 上班時間也責任制
不是上的要死 加班到八九點(臺北市政府)
就是 涼的要死(擺爛者)
然後上述兩類都領一樣的錢
如果以後取消這種大鍋炒制度 改以論件計酬 大家說的 績效
公務員部分
民眾諮詢一次櫃臺100元 辦一次證件1000元 自助辦證僅收材料工本使用費500元
警察部分
報案800元 (含筆錄、三聯單) 一次報兩件案子送一次法律諮詢
五件案子律師費折1000
軍人部分
救災一次 小團體(三人)2000 中團體(四至十人)4000 大團體(十以上)內恰
教師部分
義務教育提供每生一份基本教育計畫 加1000可升級個別化教育計畫 期末無效退一半
課後班一節200 (目前免費) 3:55以後留在學校 133/HR
之類的 我隨便舉例
軍公教全面論件計酬 杜絕同工不同酬 引入績效主義
民眾使用任何服務採使用者付費原則 杜絕刁民以及資源濫用
有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