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堆非法律系的自己腦補很開心。
恐龍,法律系以被法盲稱為恐龍為榮,會被稱為恐龍代表我們有接受法學教育不會像你們被媒體帶風向。
還有人說提高分數,提高分數會激怒的只有那些即便調高也考不上的,提高分數對於考的上的人頂多多考2年一樣上反而因為提高分數人數少起薪還比較告且受僱時較能談條件。
要激怒大學法律系只有1樣,考選部要將司法官及律師考試改成法研所以上學歷才能考,這樣他們才會崩潰好嗎,代表他們法律系畢業後還要繼續讀研究所才能考。
你們這些理組連法律系的激怒點頭在哪都不知道,你們還是去想怎交女友比較實在,不要只想酸法律系但又找不到要害。
只會酸法律系對你們理組交女友沒幫助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