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聯合新聞網
2.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517069
3.無視禁奢令玩日本吃大餐 法官:女兒請的免管收
2017-06-11 10:13聯合報 記者游振昇╱即時報導
欠稅大戶被要求禁奢,仍出國到日本,也曾在台灣餐廳吃大餐,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聲請
管收,台中高分院日前駁回管收要求。
行政執行署指出,鍾姓婦人未繳土地增值稅一千多萬元,執行署人員後來查出,她有多次
出國紀錄,且到餐廳單筆消費2485元, 足認她應有相當資力可繳欠稅。
執行署人員已當場告知她,依行政執行法第17條之1禁止奢華生活等規定後,她仍在去年
和今年3度搭機到日本,違反規定,要求她今年4月20日前清償或提供相當擔保,鍾婦都未
履行,執行署因此向法院聲請管收她3個月,一審和二審法官都駁回要求。
法官說,鍾婦年紀73歲,步履蹣跚,又有躁鬱症,需依賴他人照顧,她出國的機票和生活
費用都由女兒負擔,女兒因孝順,擔心母親無法獨自在台生活才帶出國,法官說,鍾婦出
國並非無正當理由違反禁奢命令。
4.心得:轉型正義最佳典範,孝親乃人之常情,吃鮑魚用魚翅漱口亦屬有益身心健康之行
為,而後若有此情節,亦不得管收,蓋其為身體健康權維持之必要手段。所以啥聽音樂會
的,出席募款餐會等等皆有益健康多多益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