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9次超音波沒發現僅1腿 單腳天使告醫師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6-11 13:29:20
請問如果打民事要告什麼?
又不是醫師害女孩身體殘缺 這是她天生的
然後損害到父母的頂多只有墮胎權
因為醫師沒有害女孩身體殘缺啊?
可是民法184沒有在保障墮胎權啊?
請問民法要用什麼法條起訴?請求權基礎為何?
那位醫師是有錯
可是現階段沒有法條可以辦他
即使是level 1都要掃到一腿
連續九次都只有掃到左腿
機率只有1/512
醫師不覺得怪怪der嗎?
就算其他8次超音波是送的沒有收費
醫師還是在執行業務
還是要盡到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難道因為是贈送的檢查就可以亂做?
不然義警義消都沒收錢所以可以亂做?
那些說殘障有生存權什麼的
自己去看看優生保健法
父母有權可以不生殘障
父母難道不能決定不生殘障孩子嗎?
台灣的社會福利這麼爛
孩子生下來被霸凌一生 父母也要散盡家財治療復健
對雙方都不利
身為父母為何不能自主決定不生產?
再說產檢的目的是什麼?
不就是要提早發現胎兒有沒有問題
如果胎兒有嚴重殘障就要馬上告知父母
讓父母覺得生還是不生
即使父母要生 你也要先給人家心裡準備
不然等到孩子生出來五不全 父母嚇都嚇死
這還叫產檢嗎?
我現在看來看去
父母訂多針對健保有給付那次請求債務不履行
就針對醫師沒告知產婦一直掃到左腳 右腳可能有問題
這樣有債務不履行的問題
但是醫師可能會說掃到左腳就合乎醫療常規 還是有履行債務
不知道健保的那次是第幾次超音波
如果是第一次的話根本無法苛責
第一次掃到左腳 履行債務 沒有不履行的問題
除非健保那次是第九次 醫師還是掃到左腳
媽媽可以針對醫師沒有盡到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告知右腳可能有問題
另外8次雖然是在執行業務 但是這是「贈與」
除非另外8次有造成父母跟女孩的損害 能證明造成其權利受損
不然贈與的東西 法律沒有規定送東西給人這個東西100%要完美無缺
除非事先醫師有說他會贈送8次超完美超音波 能掃四肢
結果事後沒有掃四肢 這樣醫師才有可歸責事由
不過就算如此 頂多賠償沒有掃四肢的金額
假設掃頭跟一腿是200元
掃頭跟四肢是1000元 醫師只有做到200元的贈與
事先卻垮下海口要贈與1000元卻沒做到
所以醫師就賠800元給母親就好.......
所以還要告什麼?
告贏了也才拿到6400
況且一般醫師不太會保證自己要贈送8次可掃四肢的超音波
原告還是要負舉證責任 難啊……
建議父母放下吧!
※ 引述《skyoun (skyoun)》之銘言:
: ※ 引述《kdroro (autogod)》之銘言:
: : 最近幾天常看到大家的著眼點在應該告民事而不是刑事
: : 論點在沒有過失傷害
: (恕刪)
: 如果小魯化身為原告律師,策略上應該也是「刑事附帶民事」,而不是只告民事
: 因為......依報載,求償金額是770萬
: 單純只告民事,民事訴訟的裁判費要77,230元
: 刑事附帶民事,民事部分的裁判費是0元
: 這個制度原始設計上是好的,只是現在似乎被濫用了
: 司改會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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