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is9726 (科科)》之銘言:
: 所以,以下是我請律師朋友寫的法律分析,黃色部分是法條,綠色是蘇美原文的引文,
: 不想看的人可以直接跳到白色字看解讀。
: 我知道一定推文會說,母0講不過人就要告人性騷擾。
真的覺得是性騷擾就提告啊,不用在這邊說「律師朋友也覺得是性騷擾」然後又明示暗示
「可是如果提告又會被說母豬講不過人就要告人性騷擾」好嗎?有自信就去提告,我們看
法院怎麼判,不然說再多都只是嘴炮啦--雖然妳就連嘴炮都嘴不好。
: 當然,大家一定會說:啊這個只是陳述現象啊,又不是針對個人。如果照這樣的說法,
那
: 麼講不受歡迎的黃色笑話、對下屬說女人不適合待在職場都不會構成性騷擾了,顯然增
加
: 了超越文義的限制。事實上,只要是有意針對個人所發出的言論,無論內容指涉的是否
是
: 個人,在違反意願且構成敵意環境的情況下,都可以說是性騷擾了。
妳認真的?妳認真覺得蘇美的言論已經「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嗎
?八卦板對妳有敵意是當然啦,但是蘇美造成的?妳有因此心生畏怖?妳要不要乾脆說所
有八卦鄉民都在對妳性騷擾啊?妳們峨眉派在那邊說別人沙豬,又是不是性騷擾啊?
: 蘇美的例子中沒有權力關係,當然跟上述情況不一樣,但既然已經明確知道對方不可能
同
: 意,且前面的言論已經造成了充滿敵意的環境,同時造成對方心理上的不適,這樣的性
邀
: 約就會構成前面所說的「不受歡迎的性要求」。
妳是蘇美喔,先是「按照脈絡推測她是要約炮」而不是聊天,然後又「不知怎麼的認為他
明知妳不可能同意」,妳跟他很熟吼,怎麼他在想什麼你都知道啊?峨眉派都是這樣嗎?
妄想被強暴,妄想別人對自己有性慾,妄想別人想要邀約自己?妳真以為自己是亮亮喔?
而且不知道是誰說過想要和蘇美聊天,還被截圖了?
: To人生有過被騷擾經驗的男男女女
: 我不知道中華民國的性教育要如何不足(答案其實就是超級不足啦),才會有這麼多人
看
: 不出來什麼叫做性騷擾。大部分的人眼中的性騷擾可能只有公車上陌生人摸屁股跟職場
上
: 司摸大腿這類的實體明確接觸,但不是的,性騷擾有很多形式,甚至法律條文因為必須
要
: 講證據、明確定義,都只能涉及其中的一小部分。所以對,不是在網路世界有憑據,沒
辦
: 法拿出「證據」的性騷擾,在法律上可能沒辦法成案,你可能因為這樣,也很難說出口
,
: 否則就會成了胡亂指控的人。但是那些傷害都是真的,你曾有過的傷害都是存在的。《
如
: 果你也聽說》這個粉專就是試著在做這件事情,那些心中有傷害的人,你不孤單。討厭
我
: 無所謂,但這粉專也有很多其他很棒的人發起,我相信會有某一種用處的。
這裡補個八卦,這個粉專啊,剛成立的時候就被指控參與人有性騷擾前科。
結果他們的回應是,為了避嫌他們不能處理,請對方走法律途徑~
不知道為什麼,他們這時候又這麼相信中華民國的司法了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