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想嘿咻卻牽手上摩鐵 她告撕衣性侵結

作者: MidoBanA (美堂)   2017-06-13 23:00:40
蘋果
不想嘿咻卻牽手上摩鐵 她告撕衣性侵結局這樣
台北市一名傳播妹前年底在東區知名酒店坐檯期間
由李姓酒客包檯帶往林森北路一家知名摩鐵
事後傳播妹控告李男將她強行丟擲上床撕衣性侵
還嗆「我不是花不起這個錢!」
檢方依強制性交等罪將李男起訴,但台北地院查出當天傳播妹開心和李男牽手離開酒
隨即搭車進摩鐵,且報警時只說被打,沒說遭性侵
不排除雙方可能因價碼談不攏而發生肢體衝突,昨判李男無罪。
判決指出,傳播妹指控,她前年12月某晚給李男坐檯陪酒
凌晨兩人搭計程車前往林森北路摩鐵休息,她告知李男不想發生性行為
李男卻獸性大發,將跑至門邊的她強行丟擲到床上
還嗆聲「我不是花不起這個錢!」傳播妹回嗆,「這不是錢的問題!」
卻仍然遭撕毀衣物性侵得逞,雙方拉扯過程中造成她全身多處挫擦傷。
事後傳播妹搭計程車返回東區酒店並報警驗傷
李男被依強制性交等罪起訴後,仍堅決否認犯行
辯稱當天他與傳播妹約定性交易,但完事後傳播妹卻額外向他索討1萬5000元費用
他拒絕給錢,傳播妹竟說要報警,雙方才發生拉扯。
法官傳喚酒店幹部「丹尼姐」出庭作證
「丹尼姐」證稱當天傳播妹被李男以1萬多元買下
時間到早上7點,印象中2人相處愉快,還手牽著手去搭計程車離開
後來傳播妹回酒店宣稱被打,並秀出身上傷勢,但沒有提到遭性侵
而李男也有打電話給她抱怨「你們家小姐怎麼這樣?要1萬5000元,還說要報警。」
法官審酌傳播妹如果真的不想發生性行為,坐計程車前往摩鐵時就應該抗拒
而且案發後沒有第一時間向摩鐵人員求助
對「丹尼姐」及警方也只有說被打,沒說遭性侵,顯然與不合常情
因此認定證據不足,判李男無罪。
(李奕緯/台北報導)
https://goo.gl/2K5byZ
作者: freemail (freemail)   2017-06-13 23:01:00
免前最貴
作者: deltarobot (翻出來比大隻小隻啊)   2017-06-13 23:01:00
台女
作者: Merkle (你在想奇怪的東西齁)   2017-06-13 23:01:00
奧梨子假碰果
作者: DarkIllusion (′・ω・‵)   2017-06-13 23:01:00
牽手什麼的一定是防衛機制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7-06-13 23:02:00
完事後傳播妹卻額外向他索討1萬5000元費用
作者: bc007004 (GIF)   2017-06-13 23:02:00
價錢談不攏(蓋章)
作者: Roger5566 (我難過)   2017-06-13 23:02:00
價錢談不攏案例+1
作者: gino0717 (gino0717)   2017-06-13 23:04:00
他只是 跟褒姒一樣 喜歡聽撕布的聲音
作者: SuperUp (( ̄▽ ̄#)﹏﹏)   2017-06-13 23:04:00
真沒職業道德
作者: spencer2567 (喔迷駝佛)   2017-06-13 23:06:00
價錢談不攏拉 包於空金的喔 15000都可以吃洋妞了 幹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7-06-13 23:09:00
沒職業道德的母豬 這個公佈名字以後別想賺了
作者: max006 (寂靜的歌聲)   2017-06-13 23: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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