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老公我還要」 知名音樂人曖昧老同學人

作者: MikaHakkinen (一人中風,全家發瘋)   2017-06-14 14:37:15
蘋果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614/1139342/
「老公我還要」 知名音樂人曖昧老同學人妻氣炸
2017年06月14日12:51
一名韓姓已婚知名音樂製作人去年被妻發現傳曖昧簡訊「妳的叫床聲,功不可沒」給廖姓
高中女同學,廖女還回傳胸部、臀部的私密照,因此挨告通姦,但韓男及廖女一致辯稱只
是好友、愛講黃色笑話,士林地檢署指韓妻沒提供兩人嘿咻的證據,昨將兩人不起訴。
韓男受訪表示:「私人感情的事情,透過法律途徑來解決。過程是無助且殘忍的,無論結
果如何,一開始就決定了都會是輸家。其實事情也還沒有完全告一段落,妻子收到裁判書
(應指處分書)之後,還有7天提出異議的空間,無論清白與否,其實都是混濁的,曾試過
和妻子談談,但很困難我比較擔心若報導了之後,對兩個孩子可能造成的影響。」
韓男是知名音樂製作人,曾擔任歌唱比賽評審、資深唱片製作統籌、演唱會節目製作人、
電視選秀節目評審,並簽下多組藝人經紀約,包括陳妍希、許慧欣、郭書瑤等人。
據了解,去年4月底韓妻意外發現丈夫手機內有他和廖女親吻臉頰的照片,還有許多曖昧
簡訊對話「我們的性生活如此協調,你的叫床聲,功不可沒」、「3個月做了大概40幾次
了吧」、「只要餵飽我就好了」、「辦完事了嗎?摩鐵2hrs,就甘願回家了厚」、「我們
有新花要超過40招了」、「天天住在一起,應該一週7次,直到精盡人亡」、「老公,我
還要」,廖女還回傳胸、臀私密照。
韓妻懷疑丈夫出軌,氣得控告兩人通姦,還因韓男及廖女堅持不認錯,甚至反嗆韓妻沒證
據能證明兩人通姦,在偵查庭上聲淚俱下哭訴:「丈夫竟然聯合外面的女人,一起恐嚇我
!」
韓男和廖女一致辯稱,兩人從18歲認識至今,時常一起出國遊玩,只是感情很好的朋友,
「那些訊息只是在開玩笑,我們很愛講黃色笑話,這是我們的相處模式,檢察官你可能不
懂啦。」
韓男還稱,他因罹患直腸癌,患有勃起障礙症,不可能與任何人發生性行為;廖女則坦承
胸部及臀部的局部照片主角,確實是她本人,但辯稱:「我只是買了新內衣,想說給他(
韓男)看一下,問他的意見。」
據了解,檢方認為兩人辯詞太離譜,還函詢醫學專家,證實直腸癌不會導致勃起障礙,因
此認定韓男辯詞不可採,但因法律規定男女必須有性器官接合,才會構成通姦罪,而韓妻
不能證明兩人通姦的時間、地點、方式,因此只能將韓男、廖女不起訴。(顏凡裴/台北
報導)
======網友意見======
網友認為,「法官不是很會用自由心證?連這都心證不出!」,「不要臉的狗男女,敢做不
敢承認,外遇是小惡,不承認不知錯是大惡,一對賤人!」,「音樂人都是很浪漫的 呵
呵」
出版時間 10:27
更新時間 12:51
知名音樂製作人(左)挨告通姦。資料照片
作者: siangkeith (是俺就是俺)   2017-06-14 14:38:00
請問知名的定義
作者: aqsss (5566得第一)   2017-06-14 14:38:00
誰?
作者: wake7078 (KK)   2017-06-14 14:39:00
看到太太 勃起不能
作者: QBey (Q貝)   2017-06-14 14:39:00
韓哥
作者: nexus9 (apple sucks)   2017-06-14 14:40:00
韓羅賢
作者: untilnow (彈指之間)   2017-06-14 14:41:00
來韓老師這裡
作者: danorken (dan)   2017-06-14 14:42:00
→ untilnow: 來韓老師這裡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7-06-14 14:44:00
就真的沒性器交合證據啊
作者: yoyodio (廢材毋需多言)   2017-06-14 14:45:00
勃起
作者: rosemoli (天天開心喔)   2017-06-14 14:50:00
跟林奕含一樣 法律內得不到公平對待 但是有社會公平這事
作者: coolp77 (翔)   2017-06-14 15:58:00
就砲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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