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卦點說明:
「和桐化學」排放至少50公噸媒油到後勁溪,據媒體報導,環保署竟然表示污染但不違法
。因此今天提案修改刑法190-1條,參照德國的污染水體罪,希望有效堵住原來法條的疏
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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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oo.gl/PMPhtW
FB內容:
「和桐化學」被查到排放至少50公噸媒油到後勁溪。根據媒體報導,環保署竟然表示污染
但不違法:
「環保署指雖有污染事實,只要做好後續處理,業者並未違反《水污法》……」
追本溯源,刑法190-1規定,排放毒物或有害健康之物,污染空氣、土壤、河川,處以刑
罰的要件,還得證明「致生公共危險」,要滿足這個條件真的很困難。
造成污染行為在司法認定過程中,往往被輕縱。
今天提案修改刑法190-1條,參照德國的污染水體罪,希望有效堵住原來法條的疏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