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ckyryo (吼....)》之銘言:
: 那天我做了一個夢
: 夢中的我是個大學沒畢業的補習班小咖教師
: 由於夢中也很巧的發生了狼師事件
: 後續立法通過實名制
: 夢中的教育局也很盡責的要求提供學歷等相關證明
: 我隨口問了一下
: 「大學肄業可不可以在高中文理補習班授課?」
: 得到的答覆是
: 「在高中文理補習班任教,要有大專以上的畢(結)業證書,
: 只有修業證明是不符合規定的」
: 「很遺憾,請另謀生路」
: But,天無絕人之路
: 剛剛夢裡的同事傳了一個連結給我
: http://imgur.com/h3Lec10
: 那不就跟我一樣,人生成就「大學肄業」GET!!
: 所以我是不是該去問問他們還有缺人嗎?
我是原po
下午有熱心板友傳了這則舊聞給我
仔細研究後發現頗有趣的現象
但我卻一點也笑不出來
2007.7.4自由時報
被爆假學歷 補教老師︰惡意中傷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補教業劉姓數學教師,被讀者投訴指稱謊報用台大
數學系畢業的學歷招攬學生,影響學生權益;三日劉姓教師對自己的學歷直言不諱指出,
當年因家境等私人因素,不得不自台大地理系肄業,但從事家教教師多年,絕未謊報學歷
,也未打著「台大數學系畢業」招生,他認為,應是目前正值招生競爭激烈時期而被惡意
中傷。
市府教育局社教課則指出,目前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中,並未限制補教教師學歷,只規定
應為專任教師,且應具其開設科目的專業資格,以國內外公私立學校、機構、單位核發之
畢(結)業證書認證,因而無從查處該教師違法。
有民眾向本報投訴指出,劉姓教師招收學生數眾多,自稱建國中學畢業,且打著台大數學
系畢業的專業背景,專教資優數學,實質上卻僅是台大地理系的肄業生,顯有欺騙學生的
情況。
不過,昨日劉姓教師強調,從未說過自己是台大數學系畢業,也未曾打出這個名號招生,
至於當年台大地理系未能畢業,一直是他心中很大的遺憾。
劉姓教師指出,當年大學聯考時代,他的數學成績考出九十七、九十八的高分,在全國考
生中,排名第二、第三高分,升學台大地理系後,自大一起就到坊間補習班打工,大學也
在數學系選課或旁聽累積教學實力;他時常對學生說,他只是一個「高中數學學得很好的
老師」,他有羞恥心,從未自稱是數學系畢業。
劉姓教師說,他只是單純教高中家教班的老師,但每逢招生熱季就會面臨類似的惡意攻訐
,備感無奈。
總結:十年前,他自己說他大學沒畢業!
其實我的重點從來就不是他教得好不好
反正我也沒打算再去補高中數學
重點在於教育局是不是兩面說話 包庇不法
我查到的台中市補習班管理規則
第二十四條
補習班班主任應為專任,不得有第二十一條規定之情事,並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技藝補習班: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者。
(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並具有各該科技能而持有證明文件者。但美髮
、美容、縫紉、車繡、編織、插花、烹飪等補習班之班主任得為國民中學或初級中學以上
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並具有各該類科技能且持有證明文件者。
二、文理補習班: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者。
設立人具有前項資格者,得兼任該班班主任。
第二十五條
補習班應聘請專任教師,不得有第二十一條規定之情事,並應具備前條之資格。
前項教師教授科目之專業學識,以國內外公私立學校、機構、單位核發之畢(結)業證書
或其他具體事實認定之。
補習班不得聘請現任公立學校專任教師兼課。補習班聘用之教職員工,其權利義務關係,
應依相關法令辦理。
外國人受聘擔任補習班教師者,應依就業服務法及相關規定辦理。說明必須要有畢(結)業
證書才符合資格
到十年後的現在還是違法
加上實施實名制後教育局還是沒有依法處理
那為什麼我就要面臨中年失業危機?
他卻還是爽爽賺
所以是華x系列的後台都很硬嗎?還是說其實高中數學是技藝補習班?
可是登錄的是文理補習班阿
http://imgur.com/ifjaBEA
http://imgur.com/nfK7Cbb
既然如此,是不是該附上不自殺聲明
本人在此特地聲明:
本人樂觀開朗,身體健康,
無任何使我困擾之慢性病或心理疾病,故絕不可能做出任何看似自殺之行為。
本人從無睡眠困擾,故不需服用安眠藥。
本人不酗酒亦不吸毒,也絕不會接近下列地點──
1. 開放性水域
2. 無救生員之游泳池
3. 有高壓、危險氣體,或密閉式未經抽氣處理之地下室、蓄水池、水桶等
4. 無安全護欄之任何高處
5. 任何施工地點(拆政府除外),包括製作消波塊之工地
6. 任何以上未提及但為一般人正常不會前往之地點
本人恪遵下列事項──
1. 車輛上路前會檢查煞車部件、油門線等,並會在加油前關閉車輛電源與行動電話。
2. 絕不擅搶黃燈、闖紅燈。
3. 乘坐任何軌道類交通工具一定退到警戒線後一步以上,直到車輛停妥。
4. 騎乘機車必戴安全帽;乘車必繫安全帶。
5. 絕不接近任何會放射對人體有立即危害的輻射之場所(如核電廠)或設備。
6. 颱風天不登山、不觀浪。
本人將盡可能注意電器、瓦斯、火源之使用。
本人居住之房屋均使用符合法規之電路電線,絕無電線走火之可能;
也絕未在家中放置過量可燃性氣體或液體。
浴室中除該有之照明外,不放置任何電器用品,
並在睡覺前關閉除電燈、冰箱、電扇外之所有電器開關。
本人絕不會與隨機的不明人士起衝突,並盡可能保護自我人身安全。
所以若網友在看完此聲明之後,近期或將來發現此帳號不再上線,
請幫我討回公道,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