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教你如何侵占專利賺大錢

作者: purue (purue)   2017-06-15 01:04:33
FB卦點說明:(前一陣子金魚茶包的專利新聞
真的讓人感覺到台灣侵占專利很容易)
FB連結:https://goo.gl/aCU8Va
FB內容:
之前有一個客戶問我說,有一天他去搜尋專利的時候發現他們家的產品機構跟競爭對手的
專利一模一樣,他們該怎麼辦才好?我跟他說:「繼續做,當作什麼事都沒有,不過記得
要生產多一點款式。」他很驚訝地說:「這不是專利侵權嗎?怎麼會沒事,然後怎麼還要
我多生產幾款侵權產品,不是應該低調嗎?」
我說:「來,我告訴你會發生什麼事。當你的競爭對手發現你有侵權事實的時候,會先寄
警告函給你,這時候只要冷冷的回應說,請對手不要胡說八道就行了。接下來,對手應該
會跟法院申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要求你們不可以再生產,不過法院會以影響過於重
大為由不准許,所以你們可以繼續生產。接下來競爭對手應該就會提出訴訟要求你們賠償
,同時會提出假扣押聲請。假扣押的部分不用擔心,因為法院會以缺乏緊迫性為由駁回,
所以你們不會有財產被扣住。回到訴訟的部分,在訴訟上,原告負有侵權的舉證責任,所
以他們必須提出第三方單位所提供的侵權鑑定報告,在台灣,像機構類的鑑定可以找工研
院或台大內的慶齡工業中心來做,鑑定費也不貴,一個案子大概3-5萬就行了。之所以要
你們多生產幾個款式的原因是,如果你的競爭對手只鑑定一項產品,它們的負擔是有限的
,如果你有100多款產品的話你在法庭上可以抗辯說,我們家有100多款產品,原告只能證
明1款產品有疑似侵權,其他款根本沒辦法證明。這時候如果你們的競爭對手要一網打盡
你家的產品只好去做100多份的鑑定報告,那大概要花300-500萬元,然後重點是,鑑定費
用不是損害,民法上是不能請求賠償的,所以你的競爭對手要這樣幹的話,即使勝訴了也
要自己負擔300-500萬元的鑑定費用,然後勝訴的判賠恐怕還遠低於這個數字,所以是不
是要這樣做,他們會自己去好好思考。再來你們可以也提出一份第三方公正單位對競爭對
手專利做的技術報告,證明他們的專利不具有新穎性,並請法院判決專利無效。基本上因
為法官不太喜歡去算損害賠償額,所以他們非常喜歡專利是無效的,這時候如果有第三方
公正單位(像是工研院之類的)願意背書,他們是非常樂於讓專利無效的,只要專利是無效
的,那訴訟就結束了。當然,如果你找不到第三方公正單位願意幫你出能讓對手專利無效
的技術報告,你的競爭對手也真的花300-500萬做了一堆鑑定證明你所有的產品都侵權,
這時候大方的承認侵權也沒關係,然後如果對手提不出你家產品銷售數據的話(除非對手
跟通路商的關係非常好,或是你自己犯傻在公開資訊上說自己的某某產品賣得多好,不然
對手根本不會知道你家的帳冊,所以注意了,侵權產品可以公開大方地賣,不過絕對不能
對外發什麼業配文或是在自己公司的年報上說那項產品賣得有多好,不然上法院變成對手
的證據就糟了。),法官會依照民事訴訟法277條請你提出相關產品的銷售帳冊,面對這個
要求,你就提出一份銷售額不到100萬元滿是赤字的產品銷售報表給法官(如果這份報表有
會計師願意幫你簽證的話更好,法官會更不疑有他。),然後跟法院說,這項產品其實我
是賠錢的,即使算銷售額的話也不到100萬元,對手如果質疑內容是假的,就請他們自己
去拿所謂的「真實」帳冊出來,當然這時候對手一定拿不出來,然後讓法官自己去判,這
樣判下來,地院的判決大概頂多要你賠個幾十萬,甚至法官會認為你根本沒有賺到錢,所
以賠個幾萬元就沒事了,然後不准你再生產銷售這項產品,收到這個判決書沒關係,就隨
便亂寫一些理由上訴要二審去,因為還沒有定讞的關係,原則上都可以供擔保免為假執行
,這時候錢是出去了,不過東西可以生產、繼續賣,之後上面同樣的過程就會再走一次,
就算二審維持原判定讞也無所謂,反正官司的時間也大概拖到三年了,你產品最好賣的時
機大概也已經過了,你該賺的也都賺夠了,不能做不能賣對你根本沒影響。然後你的競爭
對手雖然拿到幾十萬的賠償金,不過訴訟過程的律師費、鑑定費加一加,他根本沒拿到幾
毛,甚至是虧本都有可能,經過這樣一遭之後,以後你再發生專利侵權事件,你的競爭對
手也大概懶得告你了。基本上台灣的專利侵權就是這麼回事,所以你就安心的賣吧!」
作者: brad001 (野生布萊德)   2017-06-15 01:05:00
二樓帥哥
作者: LIONDODO (LION)   2017-06-15 01:05:00
金魚茶包那不是侵佔專利阿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6-15 01:05:00
推 但排版..........
作者: willy61615 (AEGON)   2017-06-15 01:06:00
實用文 推
作者: bob120400 (花滿樓)   2017-06-15 01:06:00
我竟然看完了 嘻嘻
作者: LIONDODO (LION)   2017-06-15 01:07:00
事情爆開之後那間專利事務所出來一澄清 馬上就安靜了
作者: xga00mex (七祈綺契)   2017-06-15 01:07:00
可以 這很台灣人
作者: jim1122 (jim1122)   2017-06-15 01:08:00
證明法律系是台灣亂源, 當了總統台灣剛好沈淪20年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6-15 01:08:00
金魚茶包那個新聞版上有討論標題可以找嗎?
作者: LIONDODO (LION)   2017-06-15 01:09:00
https://www.plurk.com/p/m9fumk 最近的金魚茶包這噗始
作者: i5lo (哎哎哎哎哎)   2017-06-15 01:09:00
真ㄉㄇ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6-15 01:09:00
金魚茶包我知道 苦主我認識.......
作者: netpal486 (隨風而逝的記憶...)   2017-06-15 01:09:00
真是受益良多...怪不得~原創永遠都在繳錢...
作者: LIONDODO (LION)   2017-06-15 01:10:00
然後商周有律師發了一篇文章,茶包的作者去反駁,意外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6-15 01:10:00
我想知道的是之前板上有沒有什麼討論可以看
作者: netpal486 (隨風而逝的記憶...)   2017-06-15 01:10:00
盜版永遠都在賺錢...
作者: LIONDODO (LION)   2017-06-15 01:11:00
然後這事情就沒下文,噗也幾乎沒更新了
作者: luciffar (自動手槍人偶)   2017-06-15 01:15:00
那郭董成立法律部門買夏普專利 鴻海還差點被專利告到倒閉又是怎麼回事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6-15 01:17:00
原來如此 多謝資料
作者: WindSucker (抽風者)   2017-06-15 01:38:00
鬼島
作者: jimluvssally (莎莉SoCute)   2017-06-15 01:41:00
作者: steelheart3 (鋼鐵心)   2017-06-15 01:42:00
公務員懶就算了 原來連法官都懶 可悲
作者: tom282f3 (學妹戰士)   2017-06-15 01:59:00
作者: junior8858 (妹雄)   2017-06-15 02:22:00
還有這種操作
作者: wipers (麥嘜)   2017-06-15 02:23:00
這只適用出不起三五百萬的苦主,若是遇到出得起三五千萬的結局會大不相同
作者: abb123456 (abb123456)   2017-06-15 02:52:00
宦官
作者: FuwafuwaCAT (羽毛貓)   2017-06-15 03:03:00
太深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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