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指對手賄選挨告 李慶華求償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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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擊敗國民黨對手李慶華
當選新北市第12選區立委,黃選舉期間開記者會指控李買票
李事後分別提起刑事妨害名譽、民事損害賠償告訴
刑事部分,士林地檢署至今尚未偵結
民事部分向黃、黃的律師鄭深元、三立電視台及記者白喬茵連帶求償500萬
士林地方法院今開庭,但雙方都只有律師到場。
黃國昌去年1月6日接受三立新聞訪問表示
「花錢買票的人,背後如果沒有系統的財源支持的話,不可能做這樣的事。」
負責採訪的記者白喬茵以旁白補充「一票高達3000元!」
「(黃國昌)陣營掌握情資,選區內由兩個系統進行買票
地方黑勢力專買金山和萬里,里長聯誼會則是負責瑞芳區,全部現金交易
一票3000元!」疑影射李慶華賄選。
李慶華隔天至士林地檢署按鈴申告,反控黃散布不實謠言
並指黃受訪片段並未提及他的名字,新聞旁白卻直接點名他
因此除了黃、鄭,連同三立電視台、白喬茵一起提告違反選罷法及加重誹謗。
士林地院今開庭,雙方都只有律師到場,黃、鄭的律師皆否認當事人造謠
指出李在金山、萬里、瑞芳及汐止等地的賄選情資
都已分別向基隆地檢署、士林地檢署舉發
三立的律師則稱,因該選區最有可能當選的人,就是黃國昌和李慶華
黃開記者會時雖未指名道姓,但正常人都會認為爆料對象是李
因此報導非無中生有,並沒有超出記者會內容。
此外,因士林地檢署歷經1年半的偵查
至今仍沒有結果,黃、鄭的律師皆稱礙於偵查不公開
無法當庭提出;另外,基隆地檢署的案子不知道在哪
法官連案號都查不到,根本調不出資料,今天只能諭知「候核辦」。
心得:
這是去年一月 在還沒有大選前 李慶華就按鈴提告
刑事妨礙名譽、民事損害賠償
包含黃國昌、三立記者等
照這篇新聞
黃國昌的律師表示: 李慶華的賄選情資已分別在基隆地檢署、士林地檢署舉發
三立表示 : 雖然黃國昌並未指名道姓 但能夠合理推斷黃指的是李慶華
因此這報導並非無中生有
其實官司打到這邊有點出乎意料
畢竟黃國昌當時沒有指名道姓
因此去年一月黃國昌還在表示
那天(本月5日)的記者會,他沒有指控特定的人行賄
不知道為何有些特定的候選人要對號入座,如果說依照地檢署建議
而善盡公民義務,這樣也違法的話,那這樣實在不知道要說什麼。
但現在怎麼攻防怎麼變成李慶華是否真的賄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