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iokchi (連筱葳)》之銘言:
: FB卦點說明:(正體中文 20 個字)
: 說好的司法改革,唉~
: 司法院應該以真正的「稅務專業」選拔法官辦理稅務案件,結果司法院似乎打算目前辦理
: 稅務案件的現任行政法院法官,直接取得專業證明書的「就地合法」條款,然後由繼續由
: 原班人馬組成「稅務專業法庭」。
: https://www.facebook.com/kchuang2013/posts/2054392324787943?pnref=story
: 黃國昌
: 司法院是「能混就混」嗎?
: 行政法院處理稅務案件之品質與效率,長久飽受各界抨擊。
: 正是因為如此,去年推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時,儘管司法院一開始表示反對,我堅持
: 要求設置「稅務專業法庭」,並在立法審議過程中不斷強調,司法院應該以真正的「稅務
: 專業」選拔法官辦理稅務案件;絕不應繼續因循守舊,依年資與期別拔擢行政法院法官,
: 然後讓既有行政法院法官直接成為「稅務專業法庭」。
: 結果,司法院頒布的《司法院核發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審查要點》,竟在第4條第10款規
: 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前三年內曾任各法院稅務專庭(股)之法官或其庭長、審判長
: ,職務評定結果良好者」,就可以取得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
: 這擺明就是讓目前辦理稅務案件的現任行政法院法官,直接取得專業證明書的「就地合法
: 」條款,然後由繼續由原班人馬組成「稅務專業法庭」。
: 果不其然,在該審查要點公佈後,有48位法官提出「稅務專業法官」的申請至司法院第4
: 次人審會。結果,依前揭第10款要件申請的,高達45位,然後全部審核通過,通過率100%
: !
: (其他3位依別款要件提出申請,仍在審查中)
: 司法院這樣胡搞,是真的有心推動改革嗎?
: 還是在告訴社會,不管法案如何改革,我司法院就是有辦法不甩你!
: 這樣的稅務專業法官選拔方式,擺明就是「能混就混」,令人完全無法接受。
: 請司法院立即出面公開說明,並立即重新檢討修正這個「敷衍了事」的辦法。
: 以這種心態、這種方式推動司法改革,怎麼可能讓人民有所期待?
能了解黃國昌的用意是什麼
立意良善
現在目前進度是
司法院也同意設立稅務專業法庭
但對於稅務專業法官審核條件 有待商榷
當初就想過執行的問題點會在哪裡了
果然很快就浮現
人力不足
現在同時有另外個議題
法院人力不足的問題
這問題也是人盡皆知
那稅務專業法官的需求人數應該可以評估出來
照黃國昌他的標準 能不能有足夠的稅務專業法官來審理案件
這問題答案其實也出來了
一定是不足夠
那若不足夠 要如何處理?
簡單來說 這件事是現實情況
所以如果不想方案去解決
司法院用人力不足 黃國昌又要怎麼去應對?
給個小觀念 循序漸進吧
不要每次都想一步到位
法院人力不足本身這問題就存在
不太有能量 讓你去設個稅務專業法庭 底下就會跑出一票稅務專業法官
稅務專業法官 審理案件有一定的需求人數
你只能先求有 再求好
這才是務實 做事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