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最倒霉老闆!謝依涵免死他卻要賠368萬 大

作者: kofdd (我也來啦~~)   2017-06-15 21:37:00
如果照法官的理論
謝依涵的爸爸媽媽包含所有她的老師
沒有負責好教育女兒監督女兒的責任
有連帶責任, 應該賠!
而因為發生在媽媽嘴咖啡店,所以老闆有責任
照這樣說起來 ,媽媽嘴咖啡店在淡水
所以當時新北市長 朱立倫包含所有新北市藍綠議員
沒有做好監督責任
有連帶責任,也該賠!
媽媽嘴咖啡店,不但在淡水還在台灣
當時台灣總統馬英九 包含所有藍綠立委
沒有做好監督責任,有連帶責任,更該賠!
作者: rriver (river)   2017-06-15 21:37:00
去把民法讀一讀
作者: wyvernlee (wyvernlee)   2017-06-15 21:37:00
法官沒有教化好罪犯,出獄後再犯的法官也該負連帶責任
作者: probsk (紅墨水)   2017-06-15 21:41:00
跟文組講邏輯就輸了
作者: a30728   2017-06-15 21:41:00
淡水是新北市好嗎
作者: waymi0530 (黃金豆豆漿)   2017-06-15 21:41:00
理組的程度就這樣ㄇ不求你看懂判決,也請先看一下民法規定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7-06-15 21:42:00
法官根本曲解了民法雇主的責任這是謝女與陳男私人恩怨導致的殺機,雇主根本無從也無權監督員工私人交友狀況
作者: Khadgar (Khadgar)   2017-06-15 21:46:00
動不動就叫人去讀民法刑法是要告訴我們法律人已經完全脫離現實嗎? 一樓先裝上腦袋再來說話AI最該取代的就是台灣已經完全爛到根的垃圾司法體系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7-06-15 21:49:00
而且陳男夫婦到媽媽嘴消費,也非一般單純的顧客與店家關係,而是基於與謝女的私人交往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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