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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中部的市區 規模:員工80人
今天冒著雨去了間公司面試
人事小姐向我說明他們公司的薪水計算方式
如下:
公司都是算日薪 薪水一天是870
(上班時間 8:00-17:00 午休1小時 )
(實際上班時間 8小時)
※從時薪來看 已經違反勞基法的最低133
公司週休二日 所以月休是8天
由於月休8天 所以他上班日算22天
要是一個月天天都有來上班
當月全勤 沒有請假的話
就多給你6天的薪水 當做獎金給你
這樣就等於 870x28= 24,360
(另外還有全勤獎金1,000 不包含在上面說的6天獎勵金)
但如果一個月的上班日中 有一天請假
那6天的獎勵金 就直接沒了
(870x6=5,220)
直接變成 24,360-5,220=19,140
扣到來連最低基本工資都沒了
這樣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懂
意思就是
如果一個月內
有一天你有重要的事情不得不請假
或是不小心生病不得不請假
你的薪水就瞬間蒸發 5000多塊
……
由於前三個月算是試用期
所以薪理所當然的比較少
但我又算了一下調薪後的薪水
如果以後調薪成一天1,000
然後上班日都有上班 沒請假
那一個月薪水就是1,000x28=28,000
但如果不小心請了假 就少了6天的獎勵金
28,000立刻變成22,000
……
當然啦 這神奇公司我也沒有答應要進去工作
第一次看到這麼神奇的公司
別人都是 月薪制
請假的話就從月薪扣一天的薪水
而這間公司卻是把你「應得的薪水 」
美化一下 ~變成他們嘴裡所謂的「獎勵金」
如果你不小心請假了 就全額扣掉
那這意思不就代表你沒有請假的權利?
因為一旦請假了
你的薪水就會少5000元以上
※而且試用期過後 依然是這樣的計算方式
……
講到這裡真的不得不佩服台灣的老闆
這麼神奇的計算方式都想的出來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遇過
像我遇到的 這麼奇葩的 公司??
諷刺的是
這間公司還有跟政府的就業服務處合作
因為面試之前
人事小姐要我至就業服務處拿推薦函過去
卻連最基本的薪資都不到……
這讓我想起大家都說南部的薪水很慘烈
不過我倒覺得中部也沒好到哪去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