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台灣關係法是台灣能在世界生存的唯一屏障
法在人在,法亡人亡
台灣關係法明確定義台灣為政治實體,
但不定義其未來身份
倘若台灣斷交國歸0,台灣仍為一政治實體,
要扶正成為國家,需要美國與中國有很大的干戈,
或者中國自行崩潰,才有辦法。
因此台灣要拖以帶變,以五十,甚至五百年為一期,
以中國歷史的潮流,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來等待其分裂之時機,
如此謀求獨立則水到渠成。
當中國陷入內亂時,自顧不暇,自不可能管到台灣的部分,
就像古中國在內亂時,亦分成十幾個軍閥統治區域,
遠一點的還有五胡十六國,三國,戰國七雄,春秋五霸,
何嘗都不是一種分裂狀態?彼時?台員何在?
說台員自古就是中國的一部份,這個可以列入笑話集錦了。
第一則笑話:
台員自古是中國的一部份。
哄堂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