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ffee77 (睡覺可以忘記很多事)
2017-06-16 20:19:18吃掉前文
勞工退休金條例(勞退新制)於94年7月1日施行
其中有一點和舊制很大的不同
舊制
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
新制
每滿1年發給0.5個月之平均工資;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所以如何死忠公司 無論是做滿12年還是20年30年 一旦公司不要你
火了你 你只能領到公司給的6個月平均工資
為何都之前都沒有爭議? 因為今年才是勞退新制滿12年 接下來火人時
一定會有人覺得怪怪的 XD
回到頭來 為何貼這些文章
因為當時李來希就是當勞動局處長規劃
(為什麼我會知道是他自己一開始上節目時 自稱當時阿扁都很聴他的意見
所以訂下來的)
所以他耍狠 會啊 只是對其他的人 所以這次他掛著為全民年金抗議 我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