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謝依涵殺人 媽媽嘴老闆被判連帶賠償368萬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6-17 01:15:18
到底為何恐龍法官老是要事後諸葛亮用上帝視角看當事人?
分析一下法官視角跟當事人視角
1媽媽嘴命案法官視角:老闆沒有當下發現謝依涵正在店裡進行殺人計畫 老闆監督不周
(事實是任何人看見兩夫妻在店裡只是睡覺 乾女兒跑去照顧)
2醫療糾紛:醫師在急救當下怎麼沒有馬上CT
延誤治療 醫院必須自己舉證醫師行為沒有造成病患死亡
(事實是當天是大年初二 急診爆滿 法官妻子神智清楚沒有嘔吐
根本不需要立刻照CT 人力移往其他重症病患)
3勇夫護孕妻打死竊賊:海陸出身怎麼可能遇見小偷會緊張 別騙了!
沒判故意殺人就不錯了
只輕判防衛過當還可以緩刑 你謝恩吧!
(事實是海陸也是在拔草、踢正步,況且退伍多年,
生平第一次在家中遇見小偷,身旁又有孕妻,
何以不緊張?特務第一次出任務殺人也是會緊張
何以見得海陸必定不緊張?
有何科學論證海陸退伍在家第一次看見小偷,
有何科學論證海陸退伍在家第一次看見小偷,
有何科學論證海陸退伍在家第一次看見小偷,
旁邊又有孕妻一定不緊張?)
為何法官總要用上帝視角看別人
自己亂判誤判事後又說沒有過失?
看一下亂判實錄
https://is.gd/orcpni
看一下亂起訴害人含冤自殺
看一下亂起訴害人含冤自殺
https://is.gd/hEN56x
陳龍綺冤案 逃亡一年
https://is.gd/f11UPx
※ 引述《koheik2 (ko)》之銘言:: 實在很好奇: 居然有人是零負評: 這部是聖人就是邊緣人吧: 零負評那有良民證嗎?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6-17 01:57:00
恐龍法官應該要槍斃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6-17 02:04:00
應該要連坐 全家出門都要被車撞死 這樣他們才不敢亂判
作者: benza (持)   2017-06-17 02:04:00
成績爛不敢唸第二三類組只好去混第一類組就是這種德行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6-17 02:07:00
我親耳聽見台大法律的說「考上私立醫學系沒什麼 我是台大法律的!」他們文組似乎不知道醫學系一半以上都是重考生 連林奕含75級分去申請都還會落榜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6-17 02:09:00
客人在店 被下藥都不關老闆的事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6-17 02:10:00
店都裝攝影機了 謝女跑去死角下藥老闆怎麼防範?你防範看看?況且殺人還是在店外 老闆還要監督員工到淡水河?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6-17 02:16:00
受害者有異常已經好幾個員工發現了你大概不知道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6-17 02:20:00
怎樣叫異常?又在事後諸葛亮?如果真的有異常員工早就報警了!不就是員工無法精確判斷是身體不舒服還是單純玩太累 所以才沒有馬上報警嗎?整天事後諸葛亮 你穿越回去趕快通報啊?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7-06-17 02:24:00
你連過失的定義都不知道還是少講少錯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6-17 02:27:00
又來了!反正法官都沒錯!亂判害死人害人冤獄都沒有過失國賠通通駁回 反觀用嚴格標準要呂老闆監督謝依涵自己像神一樣完全沒錯沒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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