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6-17 02:42:50※ 引述《littlewanga (小王)》之銘言:
: 幫大家標重點
: 先講結論:最後應該賠錢的是員工不是老闆。
: 民法188條的重點在於,為了避免受害人求償無門。
: 因為員工沒錢賠,所以把老闆拉下水。
其實說穿了
就是台灣法匠一直以來都有一個認知
就是覺得說 我判錯了 是我的老闆(國家)要賠錢 不是我要賠
所以今天謝依涵賠不出錢 也不願交代贓款流向 那她的老闆賠錢就是天經地義
說穿了就是平常當恐龍當慣了 用侏儸紀辯證法判出來的垃圾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