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謝依涵殺人 媽媽嘴老闆被判連帶賠償368萬

作者: Lawleit (大員郭奉孝)   2017-06-17 11:34:03
※ 引述《westfant (海鮮老王)》之銘言:
: ※ 引述《HTC92 (中国台湾人的驕傲-92共識)》之銘言:
: 所以如果我今天是個貨運司機
: 在上班送貨時進人家家門殺人
: 老闆也有責任要連帶賠償給家屬嗎?
看你是不是利用送貨的機會啊
如果你殺的是收貨的人 不用討論了
如果你只是在送貨的時候
翹班去殺人
就看你客觀上會不會讓人認為在執行職務
比如說
穿著制服拿著藏有魚腸劍的地圖假裝送貨
實際上是要殺人
: 或是
: 我去台積電上班時泡茶給主管下藥迷昏
: 再拿刀捅死他
: 張忠謀也要負責任嗎?
不用啊
你是幫台積電工作
又不是幫張忠謀工作
關莫里斯張什麼事
所以為什麼要開公司
大家知道了嗎?
: 一樣是在上班時間利用職務之便
: 學法律的人可以告訴我嗎?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7-06-17 11:35:00
樂陞案,文茜等等要不要連帶賠償啊
作者: aufok (aufok)   2017-06-17 11:36:00
先分清楚你在講民事還刑事好ㄇ
作者: GoOdGaMe (GG)   2017-06-17 11:36:00
先講清楚 你是藍的 還是綠的
作者: Lawleit (大員郭奉孝)   2017-06-17 11:40:00
這整串不都在講民法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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