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律師觀點:員工殺人、老闆賠償?從媽媽嘴

作者: nfish (這個世界是怎麼了)   2017-06-17 12:52:51
※ 引述《kid725 (凱道基德)》之銘言:
: 有時我真的很懷疑法院這種東西 越往上越腦殘
: 是不是因為越上去法官老年癡呆的比例越高的關係
: 三寶開車危險 三寶判案也一樣危險 我看腦殘法官也該有個退場機制了
台灣法院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一堆白痴法官
以前行人闖紅燈,汽車駕駛要賠錢
法官給了一句,駕駛者 『因注意而未注意』
你媽媽嘴老闆,『因注意而未注意』 員工殺人
還敢嘴
我是法官喔~~森77
作者: Change1224 (沒事兒)   2017-06-17 12:54:00
因該 科科
作者: z1233218 (像小曹一樣回不來了)   2017-06-17 12:57:00
作者: sellgd (李先生)   2017-06-17 12:59:00
如果老闆能看出你有殺人傾向,根本就不會雇用你
作者: angraer (>.^)   2017-06-17 13:21:00
“因該 ”這也是國文老師的梗嗎?簽名檔沒看過這種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