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渣男破14歲少女處 還賴說「是她主動要的」
3.完整新聞內文:
吳男涉嫌誘姦14歲國中女學生,日前遭基隆地檢署判決,吳男須賠少女10萬元賠償金,刑
事部分一審遭判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張穎齊攝)
性侵未成年少女還不要臉!基隆市1名30歲的吳姓男子,在網路上認識14歲的國中女學生
,竟趁暑假時,將女學生誘姦到家裡嘿咻,不管對方是未成年處女,騙說「這樣很舒服不
會痛!」女學生父母事後得知,當場氣炸,怒告吳男,吳男受審時竟還狡辯說「是她主動
要的!」
判決書指出,吳男擔任某間公司環保主任,利用網路認識少女,在得知對方是14歲的國中
妹後,更是「狼心大起」,瘋狂邀約女子到家中過夜,在2015年暑假終於得逞。
少女的母親察覺女兒常常夜不歸宿,經查後發現女兒已經和吳男發生多次性行為,氣得怒
告吳男,法院也依未成年性交罪將吳男起訴。
「是她自己主動說要試試看,我才會跟她做!」吳男在法庭受審時還強辯,直指是少女主
動要求並誘惑他,他才會跟她發生關係,令家屬怒不可遏。
法官認為少女因未成年並沒有判斷能力,吳男犯後無悔意,還強辯卸責,日前基隆地檢署
宣判,吳男須賠少女10萬元賠償金,刑事部分一審遭判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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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617003122-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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