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渣男破14歲少女處 還賴說「是她主動要的」
3.完整新聞內文:
吳男涉嫌誘姦14歲國中女學生,日前遭基隆地檢署判決,吳男須賠少女10萬元賠償金,刑
事部分一審遭判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張穎齊攝)
性侵未成年少女還不要臉!基隆市1名30歲的吳姓男子,在網路上認識14歲的國中女學生
,竟趁暑假時,將女學生誘姦到家裡嘿咻,不管對方是未成年處女,騙說「這樣很舒服不
會痛!」女學生父母事後得知,當場氣炸,怒告吳男,吳男受審時竟還狡辯說「是她主動
要的!」
判決書指出,吳男擔任某間公司環保主任,利用網路認識少女,在得知對方是14歲的國中
妹後,更是「狼心大起」,瘋狂邀約女子到家中過夜,在2015年暑假終於得逞。
少女的母親察覺女兒常常夜不歸宿,經查後發現女兒已經和吳男發生多次性行為,氣得怒
告吳男,法院也依未成年性交罪將吳男起訴。
「是她自己主動說要試試看,我才會跟她做!」吳男在法庭受審時還強辯,直指是少女主
動要求並誘惑他,他才會跟她發生關係,令家屬怒不可遏。
法官認為少女因未成年並沒有判斷能力,吳男犯後無悔意,還強辯卸責,日前基隆地檢署
宣判,吳男須賠少女10萬元賠償金,刑事部分一審遭判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617003122-260402
5.備註:
作者:
Zuleta 2016-06-17 23:05:00台男真誇張
作者: ZO20 2016-06-17 23:05:00
耖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6-06-17 23:05:00不無可能啊,我也遇過未成年主動討幹的
作者:
xKore35 (拎刀蹦去)
2017-06-17 23:06:00八卦-1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7-06-17 23:06:0016歲頗有姿色的妹子主動討插,別跟我說你會拒絕
作者:
sayt5943 (fnow g)
2017-06-17 23:07:00台北不意外
作者: kapital (嘎比頭大叔) 2017-06-17 23:07:00
真的很舒服啊 做越多越舒服
作者: ILoveKMT 2017-06-17 23:08:00
也不是不無可能好嗎 ? 我國中就有女同學懷孕
作者: flashgodie (花太香) 2017-06-17 23:08:00
搞不好真的就女方喊要 法官是天眼通喔說人強辯卸責
作者:
silentsky (台清交研究生徵聯誼)
2017-06-17 23:08:00召喚護家盟
作者: ffaatt (不由分說) 2017-06-17 23:09:00
女生看起來沒拒絕
作者:
slimak (shady)
2017-06-17 23:09:00少女應該是怕父母罵,才說男生要硬上吧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7-06-17 23:11:00破處只判6個月 真是爽
作者: Sayd20 2017-06-17 23:11:00
萌萌:不要再cue我了!!
作者:
dacapo (Dacapo)
2017-06-17 23:11:00判蠻輕的阿,有悔意就緩刑了
作者:
XXXXSHIT (給我八千元 我給你五顆星)
2017-06-17 23:12:00羨慕
作者:
lazyming (lazyming)
2017-06-17 23:14:00標題殺人耶 還說他是強辯 會判這麼輕 就是因為非強迫阿以為法官都笨蛋嗎 16以下本來就有罪 只是看情節決定刑度14~16 法定刑是七年以下 6個月算不算輕 大家自己判斷
作者:
awwwe (锿³•師)
2017-06-17 23:17:00女生偷偷來被家長發現
作者:
QoGIVoQ (乳酸菌)
2017-06-17 23:22:00真性侵哪可能只判六個月= =
作者:
hiojvd (hiojvd)
2017-06-17 23:22:00未滿16本來就有罪 已經判很輕了
作者: Mellissa 2017-06-17 23:52:00
因為未滿16打X的一堆阿 很多法官檢警也知 很懶得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