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那些可能是孔雀石綠吃太多,認為只要改名就萬事OK的人
我就提供一個我認為較可能的台獨方法吧
首先就是要無條件拉攏,同為常任理事國的美國站在同一陣線
並私下協議進行過程中推動台獨建國
例如:無條件開放美國農產品傾銷、軍購案無條件通過、
永久讓渡高雄、台中、基隆、花蓮港經營權、
永久讓渡機場、現有鐵路及前瞻計畫內軌道經營權、
國防部聽命於美國政府,讓美國直接掌控國軍......等隨美國發想
當然這些一推出應該會造成國內大反彈,
例如:農業團體、軍人、甚至之前舔得要死的工商團體
因為下一任會選不上,所以必須還在完全執政下
一分鐘通過《建國基礎發展特別條例》
這個條例的效力應當類比於《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是個蓋在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上的帽子
為了建國預算可以不受規範舉債、政府單位可以受控於美國、總統立委暫停輪替
總之讓美國在國防、經濟等各個方面實質控制台灣
這麼一來最後美國應該至少會依據協議,意思意思讓台灣建國
蛤,你問那群建國人士會接受這種成為美國藩屬國的模式嗎?
反正他們要的也就是個名字而已,根本不看台灣的本質是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