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妻詐死報復小王 夫戴綠帽來不及告

作者: MikaHakkinen (一人中風,全家發瘋)   2017-06-18 15:17:14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11582
妻詐死報復小王 夫戴綠帽來不及告
2017-06-18
消防員想斷不倫 人妻火大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已婚的王姓女子與小她6歲的林姓消防隊員不倫戀,交
往8個月後,林男想分手,王女竟自印訃聞、設置靈堂「詐死」,再假扮表妹,指控林男
始亂終棄、害「表姊」一屍兩命;鬧劇結束後,王女的前夫拖過了兩年追訴期限,直到去
年才告林男求償,桃園地院認為已逾請求權時效,判決敗訴。
王姓女子印製自己的訃聞、設置靈堂「詐死」,控林男始亂終棄,曾鬧得沸沸揚揚。(
資料照)
自設靈堂 亂爆遭始亂終棄
王女目前34歲。2013年,她不滿林姓消防員有意分手,詐死後假裝表妹身分四處PO訃聞及
靈堂照,還偽造醫院親子鑑定證明,爆料「表姊被林姓消防員始亂終棄,懷孕上吊、一屍
兩命」,被媒體披露;王女離譜行徑遭戳破後,桃園地院依偽造私文書罪將王女判刑3個
月,民事部分須賠林男6萬元精神撫慰金。
友人轉告 夫才知妻曾外遇
王女與廖姓丈夫後來在2013年12月離婚,廖男直到去年3月才向桃園地院民事庭提告,指
控林男當時與他的妻子搞外遇,侵害他的配偶權、請求賠償70萬元。
離婚才求償 逾2年時效敗訴
法官認為,王女與林男的事件在2013年7月經媒體披露,廖男就被友人輾轉告知,當時他
與王女正在打離婚官司,卻未及時向林男提告,依民法197條「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
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兩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廖男從知情到提告早已過了兩年的請求權時效,審結判決林姓消防員不用賠償。
作者: zzzz8931 (肥宅)   2016-06-18 15:17:00
1F包莖
作者: tw88 (台灣ㄅㄨㄅㄨ)   2016-06-18 15:17:00
大人的世界好複雜
作者: kuo1102 (別來無恙)   2016-06-18 1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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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rommr (流浪漢)   2016-06-18 15:17:00
顏色正確
作者: caesst85149 (cajhwunc)   2017-06-18 15: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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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ndustrialld   2017-06-18 15:23:00
貴圈真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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