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網拍衝擊傳統經濟?台北地下街禁面交

作者: hedonic (黑東尼史塔客)   2017-06-18 23:06:28
※ 引述《hkman5566 (5566)》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LTN
: 2.完整新聞標題:
: 遊戲王卡網拍衝擊傳統經濟?台北地下街禁面交
台北地下街前身叫“台北捷運大街“,屬於捷運的轉換層。
因此適用於大眾捷運法的“站區“,是沒有問題的。
第50條(罰鍰)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行為人或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七、未經許可在車上或站區內募捐、散發或張貼宣傳品、銷售物品或為其他商業行為。
基本上此條賦予站區在未經管理單位(捷運公司)許可的商業行為可以罰錢。
是真的有法律依據的
但的確是舉證不易,但不是無法可管。
約在捷運站出口就不算站區了
作者: gca00631 (囧)   2017-06-18 23:10:00
看過法律界說法,商業行為是發生在網路上,面交只是交付所以適不適用這條有爭議
作者: ben75280 (王聰明)   2017-06-18 23:14:00
現在的管理者不是捷運公司也算站區?
作者: now99 (陳在天)   2017-06-18 23:17:00
走道旁邊誠品算嗎
作者: shirokase (氧化鋼刺)   2017-06-18 23:18:00
你要不要先試著用大眾捷運法去罰地下街現在那些喝水的?
作者: farnorth (可愛北極熊)   2017-06-18 23:21:00
去誠品地下街那就可以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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