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公視
2.完整新聞標題:
國防大學染愛滋退學案 法院發回更審
3.完整新聞內文:
四年前被國防大學退學的愛滋感染學生「阿立」,衛福部認為校方有歧視愛滋行為,要求
恢復「阿立」就學資格,也罰學校100萬元,國防大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
院在16號,撤銷一審判決,認為有一些事實沒查清楚,有無歧視也要再調查,所以發回更
審。
四年前國防大學學生「阿立」,疑似因感染愛滋病,遭校方退學,引發愛滋歧視爭議,也
讓衛福部槓上國防部,雙方打官司、一打就是三年多,最高行政法院16號將全案撤銷,發
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
==國防部發言人 陳中吉==
國防大學也會等到
收到判決書以後
配合高等行政法院
實施調查跟審理
這起案件發生在民國102年,大四即將畢業的「阿立」,在一次健康檢查中,被校方得知
感染愛滋病毒,隨後遭校方以操行成績不及格退學,「阿立」隔年向衛福部疾管署提出申
訴,疾管署要求必須恢復「阿立」的就學機會,或和解、進行改善,但國防大學不服、打
行政訴訟獲得勝訴,去年8月疾管署依違反「愛滋患者權益保障條例」,對校方開罰100萬
元,國防部不服又提起上訴,直到這個月16號,最高行政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
==疾管署副署長 莊人祥==
那表示最高行政法院認為
第一審仍有重要事實待釐清
那例如就是國防大學
基於感染愛滋之歧視行為
所以本部將針對這個部分
備妥相關的資料
對此國防部表示尊重法院判決,會配合高等行政法院重新調查審理;而疾管署也強調,會
持續為愛滋感染者的就學、就業、就醫等合法權益繼續努力;至於疾管署裁罰100萬元部
分,國防部提起上訴,還在最高法院審理中。
記者 賴淑敏 蔣龍祥 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pts.org.tw/article/361929
5.備註:
新聞有寫錯的地方 阿立是101年2月就被檢查出有愛滋了 102年1月才退學 隔了快一年
哪來的隨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