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蘇煥智:快斬財經幫勾結 金檢單位非獨不可

作者: MF916 (阿富)   2017-06-19 10: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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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煥智觀點》快斬財經幫勾結 金檢單位非獨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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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oo.gl/u8VkWb
內容:
永豐金控何家涉及50億超貸事件,被台北地檢署搜索調查,董事長何壽川被收押禁見,成
為全國矚目的案件。這個案件被立法委員爆料檢舉甚久,但金管缺乏積極作為,外界質
疑金管會官官相護?官商勾結甚深,而這就是各界質疑所謂「財經幫」的基本問題。
此一案件只是金國金融機構的一個縮影而已,如果金管會真的是一個有責任丶有魄力的機
關,只要徹查,則可能全國的多數家族企業銀行應該都有類似的問題,可能一下子要關很
多人。
美國在20世紀30年代,因為金融機構五鬼搬運大眾資金的情形非常嚴重,造成美國金融體
系的信用幾乎崩潰,所以美國在1934年成立全世界第一個金融及證券管理委員會,並賦予
調查權;並為求其獨立性及公正性,而設在國會底下成為獨立的委員會。
台灣的金管會是阿扁總統時代成立,原來成立的目的就是希望有一個獨立的機構的委員制
,來強化稽核調查權能,以避免銀行丶金融機構及證券上市公司的負責人,利用大眾資金
五鬼搬運來圖利自己的弊端,才成立的一個獨立機構。不過似乎沒有比照公平交易委員會
的制度經過國會同意,所以似乎也只是做半套而已。
但到馬英九政府時代則進一步退化,馬在2012年7月份,更進一步把它從獨立機構改為首
長制,整個金管會成為內閣首長文一,就完全喪失了獨立機構的角色。
台灣要杜絕財經幫官官相護,官商勾結,五鬼搬運大眾資金,要讓金管會及金檢局發揮有
效除弊的功能,就必須仿效美國的制度,將金檢單位獨立出來,賦予調查權。所以我認為
應該將目前金管會的內閣成員角色,改為獨立的機構,金管會的主委及委員都必須經過立
法院同意,並有獨立的調查權,如此才可能徹底解決目前「財經幫」當企業門神,官官相
護丶官商勾結的文化。
註:蘇煥智為前台南縣縣長、曾任立法委員
心得:
金融幫的問題大家都知道
但是好像金融弊案一直爆發 是怎樣
作者: vicklin   2017-06-19 10:25:00
那替代品是什麼?
作者: bob120400 (花滿樓)   2017-06-19 10:27:00
翻譯:讓我當上台北市長 問題就被就解決了
作者: anutnut (十三歲就得罪方丈)   2017-06-19 10:30:00
斬斷台大法律幫,台灣非獨不可
作者: LOVEMS (等到越過天空那天)   2017-06-19 10:32:00
問題是獨立有效嗎?之前特偵組不也是獨立的
作者: peachnest   2017-06-19 10:35:00
立法院來指指點點,金融業倒一半
作者: becareful (Love of My Life)   2017-06-19 10:36:00
推推推
作者: LeoYuri (LeoYuri)   2017-06-19 10:37:00
金管會本應成為獨立機關啊…
作者: jame2408 (冰)   2017-06-19 10:51:00
制度重要, 但人更重要, 就算獨立機構, 都自己人打假球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7-06-19 10:54:00
獨立單位變成內閣首長之一濫觴不就是NCC釋憲案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7-06-19 10:58:00
重點是人治,獨立,但都還是"好朋友"的話沒有用只能清洗一番,把一堆人抓去關,以後才有機會維持獨立性
作者: s10910chris   2017-06-19 11:10:00
完全合法 謝謝指教 我愛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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