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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班間隔11時 資方籲暫緩、勞方籲快施行
去年通過的勞動基準法中,僅「輪班需間隔11小時」至今尚未施行。外傳勞動部建議延至
2019年實施,但勞動部今天(19日)強調,施行日期由行政院頒訂。對此,工商團體直言,
他們反對「輪班需間隔11小時」,建議施行日期不宜太倉促;台鐵產業工會則認為,政府
已承諾「輪班需間隔11小時」,就應儘速上路。
勞基法第34條中規定,勞工工作採輪班制者,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不過,業
界認為像是鐵路駕駛員、護理師等,都需要時間招聘跟訓練,人力補充不及,因此實施日
期一直未定。日前傳出勞動部行文行政院建議延至2019年實施,但勞動部19日強調,施行
日期由行政院頒訂。
對此,工商團體直言,他們反對「輪班需間隔11小時」,建議施行日期不宜太倉促。全國
工業總會秘書長蔡練生說:『(原音)輪班需間隔11小時當然會影響到排班,因為1天就24
小時,過去排班都很順遂,多了這個規定就會影響企業排班,所以當初我們就反對這樣的
辦法,(記者:秘書長您認為2019年再上路,企業就比較能夠因應了嗎?)也不是能夠因應
,但至少緩衝一下,再觀察一下,若急著上路就增加很多企業的麻煩。』
台鐵產業工會祕書蕭農瑀則表示,台鐵排班有很多種班型,除了之前抗議的「日夜休」外
,還有一種「AB班」,A班從早上6時30分,上到下午3時30分,B班從下午1時30分,上到
晚間10時30分,常見的排班方式是連上4天B班,第五天上A班,也就是說,員工在第4天晚
上下班後,隔天又要起床準備6時30分的班,勞工根本沒有獲得足夠的休息,呼籲政府既
然已將輪班制應連續11小時休息時間入法,應照原定計畫走,在今年內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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