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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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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班隔11小時 擬延2年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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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班隔11小時 擬延2年實施
勞團轟向資方傾斜「應讓官員體驗花花班」
運輸業、護理人員等常需要利用輪班來安排員工工作。資料照片
【唐鎮宇、林修卉╱台北報導】《勞基法》去年修法增列「花花班條款」,明訂輪班制勞
工兩班間應有連續11小時休息,實施日期由行政院訂定。勞動部曾在立院承諾力拼1年內
實施,但近日卻發文給行政院,建議該條文延後到2019年元旦實施。勞團怒批勞動部完全
向資方傾斜。勞工也痛罵,官員應自己來上這種花花班體驗痛苦。
部分產業因需24小時運作,如運輸業和護理人員有許多勞工採輪班制,班表會出現勞工上
完夜班後,隔天一大早又需出勤的狀況,因班表混亂、一晚一早排法而被戲稱「花花班」
或「天地班」。
去年《勞基法》一例一休條文審查時,時代力量黨團提出增加輪班制須間隔11小時條文,
後來三讀通過;該條文初審時曾通過時代力量所提附帶決議,要求應在法律通過後1年內
實施(即今年12月)。後來院會三讀時,親民黨團再度提出相同附帶決議,但遭「不予處
理」,最後通過條文僅寫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日前有立委質詢時逼問勞動部此條文何時實施,勞動部曾表示力拼1年內實施。但勞動部
卻在本月初發文給行政院,指此條文對各產業人力調度等影響甚鉅,應給予合理緩衝時間
,建議該條文2019年元旦再實施。
勞動部建議暫緩
勞動部發言人郭國文昨證實公文已發出,但無法證實建議實施日期。勞動部官員說,各部
會研商時,主要是擔心專業人力不足,要給企業時間增僱人力或調整出勤模式。
台鐵產業工會秘書蕭農瑀說,在車站最忙時有一種「AB班」排法,B班是下午1時30分到晚
上10時30分,隔天早上接A班從早上6時30分上到下午3時30分,同事都無法獲得充分休息
、非常吃力,她批該條文延後實施是遷就資方壓力。
「該條文應刪除」
台灣護理產業工會理事長盧孳艷說,醫院常讓護理人員小夜班接白班,或是大夜班接小夜
班等,若中間扣掉交接、交通時間,根本沒有足夠休息,條文延後實施代表勞動部向資方
傾斜。
護理人員黃小姐說,上班時間忽早忽晚很痛苦,公務員傍晚下班到隔天上班可休息15小時
,勞工只要求11小時都不給,「官員應來試看看上花花班。」北市商業會理事長王應傑說
,延後實施只是凌遲勞資,該條文對各行業適用都有困難,應直接刪除。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表示,資方不斷要求彈性,籲勞動部站在勞工立場,不能便宜行事。
「退回可能性高」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說,尊重勞動部所發公文。政院高層透露,該條文實施日期對勞資都
有重大影響,需考慮更周詳,所以退回勞動部建議可能性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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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618/37687546/
5.備註:
資動部表示: 雇主太辛苦了,應該要給允兩年的緩衝時間
資動部又表示: 勞工太辛苦了,兩天前讓他們知道班表就很佛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