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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工安身亡 託孤哥哥 賠償被花光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黃姓男子日前在工地出意外過世,留下2個幼子由阿嬤擔任監
護人,阿嬤因年紀大無力照顧,委由黃男的哥哥負責2名姪子的生活起居,不料黃男過世
不到1年,用命換來的300萬元賠償金都被黃兄花光,橋頭地院依侵占罪及行使偽造私文書
罪,判處徒刑3年。
判決書指出,103年2月間,黃男工作中不慎從高空墜落死亡,雇主與家屬協商後同意賠償
300萬元,黃兄要求,這筆賠償金先匯到他銀行的帳戶;黃男過世後留下2名幼子,由黃母
擔任監護人,但因黃母年邁,無力照料,平常2個小孩都跟著阿伯生活。
黃男過世不到1年,家人發現,黃兄竟然已經把銀行帳戶裡的300萬元領光,連黃男死後留
下一輛中古車變賣所得的14萬元,以及黃男兒子學校提供急難救助金2萬元等,都被哥哥
冒領一空。
黃兄開庭辯稱,弟弟生前曾向他買一棟房子,還欠他100萬元未還,且2個姪子年幼,擔心
他們亂花錢,才會把錢領出來保管,鬧上法院前,扣掉喪葬費及2個姪子的生活開支70多
萬元,也已歸還他們150幾萬元,絕無侵占之意;但法官認為,黃兄無法提出具體買房事
證,因此不採信他的說法,判決有罪。本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