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三男子抓癩蛤蟆 非法狩獵送辦
(中央社台北20日電)中國大陸保護野生動物法規甚嚴,很多人不知道連抓俗稱「癩蛤蟆
」的蟾蜍也可能違法犯罪。近日在四川就有3名男子抓了超過700隻蟾蜍,被依非法狩獵罪
移送法辦,可能要被關3個月。
2014年7月,大陸河南曾有人抓了87隻蟾蜍觸犯非法狩獵罪,最後被判拘役3個月。不過在
台灣,蟾蜍因為數量多,並沒有被列為保育動物。
新華社今天報導,四川資陽市豐裕鎮派出所民警日前巡邏時,在鄉村路上遇見騎一輛摩托
車的兩名可疑份子。民警緊跟其後,最終警方在一條死路發現了被丟棄的摩托車,兩名男
子不見蹤影,旁邊停著一輛麵包車。
民警隨即檢查發現,車上綁著的編織袋裡有數百隻蟾蜍;麵包車上也同樣發現了數個裝滿
蟾蜍的編織袋,總計超過700隻。警方後來循線抓到王姓等3名男子,依非法狩獵罪移送法
辦。
資陽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長鄧平表示,每年的3月至7月是四川禁獵期,根據大陸刑法規定,
在禁獵期狩獵的野生動物數量達到20隻以上就有刑責。
經鑑定,三嫌所捕獲的中華蟾蜍,是大陸的國家「三有」野生保護動物。所謂「三有」動
物,是指有益的、有重要生態價值、有科學研究價值的野生動物,常見的動物主要包括麻
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雞、野兔和各種蛇類等共計1700多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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