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卦點:
: 偉大的李茂生又發表了驚人的議論,他說,
: 填不滿意他的學生是不上課,到年底才填不滿意來報復他...
: https://www.facebook.com/leemaushengispigdog?fref=ts
: 李茂生 嘿嘿。反而是在我課堂上感到不舒服的學生,絕對不會忘記去填寫教學
: 評鑑。更正常的是,這些在期初即已感到不舒服的學生,通常都會持續蹺課,
: 因為他們真的無法接受。問題是退選就好了啊。
: 奇妙的是,這些人都不會退選,然後在期末考試時自認會得到
: 不舒服的成績,於是在教學評鑑上進行報復。
針對這篇,李茂生剛才又發表了一篇前後矛盾的文章...
"前提是李家同的演講沒得選擇,而我的課程同學可以不要選擇。
重點在於給予選擇權之前,有傳遞了充分的資訊,
此際當然可以要求一旦選擇後要尊重自己的決定。這是做人的根本道理。懂?"
他先是這樣說,然後又說:
"臺大法律真的是很照顧學生,每一門必修課程都會開個兩三堂,
但是就是有人一定要聽學長姐的話排個黃金組合,或非某課絕對不修,
於是每年都會造成悲劇。其實,經常說某課一定要修的學長姐,
他們自己本身也只修過某堂課,根本就沒有比較過啊。等到年長一些,
又忘記了告訴家族小學弟妹,不需如此堅持。真的是個惡性循環。"
換言之,他自己也承認,學生選他的課,未必是得到了充分的資訊!
既然如此,他又怎能怪學生翹課或者在評鑑上給低分呢?
邏輯前後矛盾也可以當法律系教授,這點我真的佩服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