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的手機是他買的、房租水電也是他繳的,不認為她會拒絕他,所以就同她做愛,後來她突然
: 大喊,他也就停止了。
: 小惠則稱,她知道徐在追求她,可是徐知道她不可能喜歡他,且當時還在宿醉中,睡得太熟
: 新聞連結:http://tinyurl.com/ybh8zcbz
等等
你說你不可能喜歡對方
那你為啥手機房租水電都是對方付
這會不會太過分啊......
我新聞這樣看來
就是利用男人的性飢渴在釣工具人
雖然不是說手機房租水電對方付就一定要給對方幹
但是
這女人的行為也太誇張吧
有女生要幫這種女生護航嗎
我想聽聽看有何高見
這就母豬應該沒有人會說我仇女吧
我覺得耶
台灣現在有一種風氣
"只要沒有犯法,我什麼都敢做"
用男人性飢渴釣工具人沒有犯法
因此越來越多的女性開始這樣做,當然也還是有良家婦女啦
只是真的是越來越多
還line叫對方帶東西過來吃勒
阿是有付錢嗎
東西來就要人滾
會不會太過分啊
雖說這男的我不同情
但是這女的,分明就是拿這男性對他有好感,想要釣他當工具人
這值得同情嗎
不應該罵這女的嗎?
還是沒犯法就是對的?
男人犯法了就一定是錯的?
我記得前面才有一篇爆文,在說台灣現在只管有沒有犯法,不管啥小輿論道德
還真的是越來越多這種情況
這篇啦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8094283.A.9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