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媽媽嘴案最高法院5理由說明很瞎的卦?!

作者: rote (ROTE)   2017-06-22 20:45:00
1.全台灣提供餐點或飲料店店長要注意受雇員工了
2.全台灣提供餐點或飲料店教育手冊有沒有跟上最高法院的腳步了
3.全台灣提供餐點或飲料店員工有換衣服一定要制止
4.全台灣提供餐點或飲料店注意
只要受僱人在客觀上足認與其執行職務有關行為在內,均屬於執行職務
注意範圍包括受僱人性格、操守等
5.全台灣提供餐點或飲料店務必盡到選任及監督注意義務 不然就等著賠死
結果全台服務業都慘了 會被最高法院搞死嗎?!
作者: Tchachavsky (柴)   2017-06-22 20:46:00
第一次聽到雇用免洗服務業店員要注意操守的
作者: iSad5566 (神曲56)   2017-06-22 20:46:00
法盲多讀點書好嗎? 法條就是這樣 不滿去找立委修法啊
作者: Tchachavsky (柴)   2017-06-22 20:47:00
法官真的以為 這社會大家都要司法特考 調查局 警察國安局 公務員 要先身調嗎?
作者: steelheart3 (鋼鐵心)   2017-06-22 20:47:00
麥當勞每晚都要通知店長街友是真的睡覺還是昏迷了
作者: LeonardoChen (LeonardoChen)   2017-06-22 20:48:00
性格、操守,頗嘿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17-06-22 20:49:00
同樣的法條,一審就能解釋成沒責任,是法條的問題?明明就是自己解釋的問題,不需要什麼都推給立法委員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7-06-22 20:51:00
法匠最愛說法條就是這樣,明明用那條如何解釋法條的都
作者: PTTLawyer (PTT律師)   2017-06-22 20:51:00
這判決無疑是向大眾宣示 千萬別雇用更生人
作者: foreverfree (妳是我的眼)   2017-06-22 21:55:00
法匠我覺得太好聽了 法律蟑螂還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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