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雷噢!
※ 引述《april7777 (小辣椒)》之銘言:
: 《水滸》第十一回中就有“投名狀”一說。
: 「投名狀」本來是「頭名狀」,出自『水滸傳』,林沖要投靠梁山泊時,宋江他們就要求他去殺了一個外人,砍下那人的頭做為證物,再立下契約,從此結金蘭,以保護自己兄弟的命為主,其他人的命如草芥。
: 凡好漢們入夥,須要納投名狀,其意思是指一個人在進入黑道綠林時必須簽訂一份生死契約;或者殺一個人,將頭獻納,一來以表忠誠,二來互相掌握對方的犯罪證據便不用害怕背叛。三來也是這種黑幫一種共同犯罪體的默認契約。
: 有頭名狀的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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