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支付寶有時候不太喜歡某些論點
我想還是從企業推商品的角度來看好了
企業競爭通常先進者跟後進者各有優勢地位
把支付當成商品的角度來看
台灣跟香港的問題其實比較類似 先進者已經佔有相當高的佔有率
也因此硬體建置完整 當要重新更新建置時 會需要較高的成本
另外香港的先進者優勢更加明顯 對於競爭者來說相對不利
八達通的普及度在上個世代中被當成電子支付標竿跟象徵
台灣的電子票證發展其實就是以香港作為學習對象
但也正因如此 香港反而在支付型態的轉換上比台灣更不容易
再來回到台灣
台灣目前的支付型態仍以現金(70%)為主 但信用卡(20%) 電子票證(5%)
尤其電子票證的發展速度其實非常快 電子票證條例通過才五年左右
目前一年的消費金額大約已經到了六十億左右
台灣信用卡其實一年消費金額約兩兆 但信用卡發展已經四十年
其實電子票證的成長是非常驚人的
當然台灣信用卡因為雙卡風暴導致約十年的停滯期
在雙卡風暴前 國內的金融監理對於信用卡產品其實是採取較寬鬆的監理模式
在雙卡風暴後才採取了較為嚴格的控管
最後回到中國
中國也是在去年六月才通過銀行卡清算機構管理辦法
在此之前中國僅能讓銀聯卡提供相關清算服務 使得信用卡國際組織一直無法進入中國市場
台灣早已經習慣的信用卡國際組織服務反而在中國經常碰壁
而中國目前的交通卡仍大多在交通工具上使用
換句話來說
支付寶的進步是用其他支付產品落後的情況換來的
講難聽一點 沒有支付寶起來 中國會想開放信用卡市場?還是繼續讓銀聯獨佔
更何況 香港八達通不也是前車之鑑?
今日進步普及的服務 明天或許就是落後的象徵
支付寶今天有的後進者優勢 明天可能就變成先進者負擔